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邵万权
副 主 任: 朱林海 张鹏峰
廖明涛 黄宁宁 陆 胤
韩 璐 金冰一 聂卫东
徐宗新
编 委 会: 李华平 胡 婧
张逸瑞 赵亮波 王夏青
赵 秦 祝筱青 储小青
方正宇 王凌俊 闫 艳
应朝阳 陈志华 周 忆
徐巧月 翁冠星 黄培明
主 编: 韩璐
副 主 编: 谭 芳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www.ekozeni.com/wangzhantougao
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ekozeni.com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编者按:2022年,上海律师行业评选出“第七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10名。从2023年第1期开始,“第七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系列文章将陆续刊登在《上海律师》上。
王凌俊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协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委员、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全国律协建房委委员、上海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法律分会副会长、上海市长宁区法律服务业协会理事。荣获第七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2021年度上海市长宁区优秀青年、2013—2016年度上海市长宁区优秀青年律师。
一、2010—2012年:“走错房间”的小王
在研二时,看到许多同学去校外实习,本打算报考法院的我也想利用闲暇时间体验下律所生活,于是对着学校网站的实习招聘信息发了一圈邮件。
我去面试的律所有几个部门同时在招聘,面试的学生坐满了大厅。在前台小姐姐的指引下,我走进一间会议室,和面试老师开始了一场侃侃而谈又貌合神离的面试——他很抱歉找不到我的简历,而我很懵他为什么老提建筑房地产,以为是在测试我专业知识的广度。突然,我意识到,可能是进错房间了。最后,他问我对建筑房地产有没有兴趣,我说:“这领域好,标的额大啊!”我就这样被录用了。
虽是无心插柳,但我对待实习工作还是挺认真的,没有因为是短期实习而随意应付。一方面是想深度体验律师工作,另一方面是我觉得自己交付的工作成果应当对得起自己和信任我的人。在检索研究、文章撰写方面,我对自己的要求是基本能做到让律师拿来就用。在这样的自我要求下,我第一次主笔撰写的“房地产促销方面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系列文章被《中国房地产报》《房产商》等多家刊物刊载,还引起了一些知名地产集团法务负责人的关注,给事务所带来了业务机会,也因此得到了同所律师更多的关注和照顾。由此,我每天能从实习工作中收获满满的成就感,也自然愿意继续做下去,从“短期实习”做成了“长期实习”。
2010年6月,我作为一名实习人员跟随周吉高律师团队创设了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开始师从业内大咖,学习做一名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律师。
想来我对律师行业和专业领域的选择,往玄乎了说是冥冥天意,往通俗了说是随波逐流,缺了点怀揣梦想、奋力追逐的励志;但顺势而为,注重自身能力的点滴积累和打磨,才能不浪费机遇。毕竟,任何行业、任何领域都可能逃不过“二八定律”,都有许多挑战需要面对。
二、2013—2017年:“开庭紧张”的王律师
在做实习人员、律师助理和律所研究部副部长的这几年中,我靠着自己的研究能力,应对工作还算是游刃有余。在这段时间里,我兼任上海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的秘书,协助委员会主任周吉高律师组织举办各项活动,并负责汇总编制研究成果,因此得以有机会近距离目睹专业律师和行业专家们的风采。之后,我还有幸参与了长宁区司法局第三方创新社会管理专题调研、长宁律工委和华东政法大学合作的律师实务教案编写,以及上海市住建委“关于工程监管中信息公开问题”等一系列课题研究。
但在正式执业后,我又有点惶恐。作为一个性格偏内向、文字功底胜过社交能力的“书呆子”,我有点不习惯和不熟悉的人打交道,不喜欢多说话,更不喜欢和人争辩。而且在律师执业方面,“青年”和“律师”放在一起有时并不见得是好事。律师是一个需要一定积累和社会阅历的职业,让客户对一个书生气重还略显内向的年轻律师产生信任还是有难度的。所以,我时常会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做律师的料。
但得益于之前的一些积累,以及师傅周吉高律师的言传身教——他对待专业钻研执着、对待客户尽职尽责、对年轻人发展鼎力支持,我深受其影响和鼓励,更明白了律师职业说到底还是靠专业立身。因为自知缺乏那种初次见面就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能力,所以我只能用更深入、全面的研究和更精准的书面表达去弥补自己的不足,用120%的投入去满足和超越客户的预期。
我代理的第一起案件由松江法院办理,是一起关于挂靠人对外从事商事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案件。表见代理制度本身就是为保护原告这样的交易相对人而设计的,因此这类案件往往对建筑企业非常不利。而其中关于“是否善意无过失”的判断更是高度依赖法官心证,裁量权极大,对作为被告的建筑企业而言,败诉率极高。在准备过程中,除案件本身,我还研究了所有能够检索到的对方律师代理的以及合议庭成员审理过的同类案件,钻研他们的思路和观点,预判了对方会当庭提供的一组重要证据,并事先准备了“事后取得的代理权外观表象不能用于证明善意无过失”的针对性观点。最终,法院驳回对方全部诉请,客户宴请了我们整个事务所。但其实在那天开庭前,我已经紧张到在法院洗手间把午餐吐了。
在此后的三四年里,我养成了“庭前不吃饭,只喝可乐”的古怪习惯。这种异乎寻常的焦虑和紧张感可能源自内心的自卑和不自信。而为了克服这种不适,我只能用尽全力去做庭前准备,反复推敲证据,反复检索资料和案例,把举证质证意见、代理意见写下来,一个字一个字地琢磨修改,并对着墙壁模拟庭审陈述。“强迫症”式的准备方式增加了我的工作时间,但也让我总能满足和超越客户预期,维持着很高的胜诉率,在包括“未到期工程款债权加速到期”“工程款债权受让方虽非施工企业但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基于通谋虚伪,总包单位对业主因挂靠人发生的超付不承担责任”“总包单位不属于司法解释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视为自愿认可或接受”等一系列在当时因法律规定不明或理解不一而在业内争议很大的案件中最终得到法院支持,也在一些原审败诉的案件中通过推翻司法鉴定意见等方式最终实现改判。在这些好的结果出现前,我更多时候经历的是压力和煎熬。但也正是执业初期的“自我怀疑”,让我更加渴求职业成就感和客户认同感,迫使自己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和项目,不断得到成长和历练。
每当有年轻人问我其适不适合做律师时,我都觉得,许多优秀的同行和前辈并不一定生来就具备了适合做律师的全部天赋,更多地也是为了自己的职业理想,为了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在日积月累中不断进步,从而逐渐积攒起良好的业绩和口碑,成长为业界翘楚。虽然可能会因为个体差异而在具体的实现路径上有所不同,但认真负责、努力付出、坚韧不拔一定是他们共同的品质。
三、2018年至今:“要求严格”的“王Par”
身在一家公司化运作的专业所中,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更多是关注具体的服务和研究,无需操心案源和团队管理。但自2018年起,事务所应迅速发展的需要推动了部门化运作。我作为事务所合伙人和业务二部部长,除了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外,也开始承担起客户维护、人才培养、业务承接等其他工作。
十年前,我是事务所里最年轻的律师。十年来,越来越多的优秀年轻人加入了建领城达,我的称呼也从亲切的“小王”成了年轻人口中的“王Par”,带起了由更多优秀人才组建的团队,还被贴上了“要求严格”“标准极高”的标签。
这些改变也对我在团队管理、资源拓展、行业理解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尽管业务繁忙,我还是努力克服“社交恐惧”,开始积极参与到管理性、行业性的事务中去。我有幸加入了上海律协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和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专业委员会,参与了抗击疫情宣传小组、《四十而律》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画册编撰、上海法治天地频道《律师界》节目录制等工作,有机会和更多同行交流学习,站在更高的角度去看待行业的服务需求和未来发展。
作为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我得以从“裁判者”“第三方”的角度去思考如何精进自己的代理技能,也能够部分实现当年想成为一名法官的理想。此外,我们律所也和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建立了教学合作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指出:“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这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以素养、专业为基石,在为稻粱谋之余投身于党和国家的法治建设,利用自身的办案经验为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法律教育贡献力量。
回首十年,执业之初,我唯恐因技艺不够精进而丢人,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下一个十年,我虽然从容了许多,但初心仍在,心中不可蒙尘。多谦卑,常思量。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