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6日下午,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35楼报告厅举办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100余名律师、30余名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会员、5名上海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2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参加了讨论。
本次研讨会由市律协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孙瑜律师主持,邀请了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俞开琪、上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滕家林进行致辞,上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仲裁二部副部长李昱就“仲裁调解”进行了简要培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若干法律适用问题”发表了主题演讲。
俞开琪副会长首先代表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向本次研讨会的合作方、全体与会者表示了感谢,并就融资租赁行业的重要性及发展状况进行了简要阐述,并表达了希望法律界能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提供帮助的愿望。
滕家林副秘书长在表达了对各位来宾的欢迎与感谢后,谈到了公正的裁决对解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及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并希望本次研讨会能推动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为与会人员更为准确的适用融资租赁相关法律提供帮助。
李昱副部长从上海仲裁委员会的历史、成立依据、组织架构、裁判程序、仲裁的优势等多个方面对上海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在纠纷解决中所能发挥的作用进行了介绍、普及、推广。
王国军副庭长为本次研讨会的主要发言嘉宾,其作为融资租赁司法解释论证的实际参与者,结合最新的司法解释草案以及上海法院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以及应对思路,对现实存在的大量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介绍,并联系实际案例向与会者表明了法院对上述法律问题的认定方法及意见。
会后,各位参会律师普遍反映本次研讨会提供了一个与融资租赁审判及经营机构相互学习、交流、启发、分享,共同提高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的机会,并期待以后有更多类似的交流与学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