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农民工兄弟打得起官司,找到说理的地方,把原本就是为了保障社会特殊群体的权利而设立的法律援助制度,适当向农民工群体倾斜,乌鲁木齐的作法虽非创举,但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日,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难题”系列报道的收尾篇,虽然,这4个地方的经验都有较为浓厚的地域特点,不宜全盘照搬,但编者之意:通过对这4个地方经验的介绍,为各地解决欠薪难题提供一点思路。
“这12年不容易啊!如果没有法律援助,老乡们的工资怕是没指望了!”说这话时,头发已经花白,一脸憔悴的冯习(应其本人要求使用化名)又抹起了眼泪。
2007年2月15日下午,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向导法律服务所,记者见到了前来给法律服务所主任唐佑疆送感谢信的老冯,唐佑疆给老冯的案子提供了法律援助,老冯前些天拿到了胜诉判决书:被告新疆久新公司应给付原告冯习工程款及利息等近19万元。
活干完了没拿到工钱
今年60岁的冯习,1986年从老家来到新疆打工,几年下来倒也有了一些积蓄。
1994年4月,冯习偶然得知,原乌鲁木齐市瓷厂要与香港一家公司合资开办宾馆,需要改造一个面积600平方米的用料车间,仅前期工作就需要很多人力。
作为50多名老乡的带头人,冯习和瓷厂约定,以每人每天20元的报酬,承揽车间的前期改造工程(后来又干了挖沟的工作)。
冯习和他的乡亲没和瓷厂签订书面合同。“当时他们告诉我,整体工程框架还没有定下来,签也没有多大意义,等到定下来再说。”冯习没想到,没签合同会成为日后的“祸根”,而他所说的“他们”,就是当时瓷厂的董事长云某和香港公司委聘的全权负责筹建工作的代表乌市人杨某。
前期工程从1994年5月15日开工,一直持续到当年的9月20日,在这期间,冯习的工程队没有拿到一分钱。
欠薪者突然“破产”了
在前期工程接近完工的时候,冯习和老乡开始找云、杨二人要钱,他们的回答是:等完工后一并结算。
直到1996年4月15日,杨才在《工程概算书》上签下“施工决算我们已审查,情况属实,仅此证明。杨某某”的字样,当时确定的决算金额为183780.07元人民币。除了这张签字的《工程概算书》,还有一张也有杨某签字的冯习垫付的一笔工程设计费的借条。
拿到这两份凭据,冯习感到那18万多元的工程款似乎已经触手可及。可当他赶到瓷厂门口,保卫人员的一句话让他从头凉到脚:工厂破产了,云某早离开了。
从那天开始,冯习走上了充满艰辛的讨薪路。12年间,他四处上访,自治区、市和天山区政府的相关部门都转了个遍,各部门多次协调未果。
法律援助下终获转机
2006年5月份,走投无路的冯习找到了乌鲁木齐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是,冯习被介绍到了乌市天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2006年6月23日,乌市天山区向导法律服务所主任唐佑疆收到天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托书,委托他代理冯习讨薪一案。
唐佑疆很快找到大部分的证据,他发现瓷厂根本就没有破产,不过是与别的厂子合并后又经历了改制,而他在每次变故的时候都找到了相应的有关债务继承的条款。
案子顺利开庭,冯习最终胜诉。
拿到判决的那一刻,冯习老泪纵横,一个长达12年的梦魇终于要醒了……
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
“农民工权益已经受到侵害,而且通过各种行政、调处措施仍然解决不了的时候,怎么办?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曾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的乌市律师协会会长桑云对记者说,首先要让农民工知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而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让他们打得起讨薪官司。
乌鲁木齐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法律援助已经成为目前乌市农民工工资清欠的重要内容之一。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乌鲁木齐市已经有上千名法律工作者参加到法律援助体系中。
为了体现政府的责任,法律援助中心还将援助律师直接派驻到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驻点工作。同时,对农民工劳务纠纷案件一律简化审查手续,立即纳入“绿色通道”直接受理。对因情况特殊,无法提供身份证明的农民工,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对涉及农民工群体性上访或矛盾易激化的,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及时受理,先行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实现了“应援尽援”。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宋大江告诉记者,乌市两级法院对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案件,一律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自2004年至今,在乌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同协助下,共追回拖欠工资3426万元。从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这组数据中可以看出,法律援助的作用还真不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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