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传承也面临不同的社会环境。目前,变化主要体现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合并为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元素成为日益重要的旅游资源,以及官方媒体的大力促成三个方面。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包括不当的旅游开发影响非遗保护传承,非遗传承人经济条件受限,以及非遗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冲突三个方面。为了更好促进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传承的结合与冲突解决,应加强政府监管,大力推广非遗文化旅游,推动文旅平台转型,以及明确知识产权保护和非遗保护的界限。
前言
2018年,根据最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具体方案,将整合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文化和旅游部。同时,在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非遗逐渐受到社会的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传承引起社会更广泛的关注。因此,探索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平衡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传承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正文
一、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传承面临的问题
(一)不当的旅游开发影响非遗保护传承
随着文旅的快速发展,过度开发、不合理开发、无序开发的乱象频发。为了实现非遗潜在的经济利益,急功近利而产生的不当开发、过度开发,对非遗的可持续性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非遗保护对旅游开发的限制
目前也存在部分地区以保护非遗传承为由,对旅游开发进行严格的限制的状况。因此,如何把握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传承的合理尺度,成为了旅游开发过程中的需要权衡的重要问题。
(三)旅游产品中非遗项目雷同化严重,缺少地方文化特色
虽然各地也注意到了非遗项目对旅游产业的助力,但是往往一个地方的非遗项目火了之后,会出现各地群起效仿的现象,从内容到形式到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千篇一律、千镇同面,没有自己的特色,存在大量粗制滥造的情况,长此以往, 不仅会使广大游客对文化旅游行动兴趣,还会因此连累真正的优秀的非遗文化项目,为其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
(四)非遗传承人经济条件受限
在民间,存在不少的非遗传承人,靠着老手艺为生。随着非遗进入公众视野,虽然有个别非遗传承人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但是这不能掩盖仍然存在众多的非遗传承人经济条件并不容乐观的事实。
面对这种情况,政府也尝试过扶持,但是在扶持过程中却面临了诸多现实问题。比如说,面对众多经济条件困难的非遗传承人,政府应该扶持那些人,应该给予什么力度的扶持,等等。
(五)仍有大量的非遗传承项目游离在旅游行业之外
此外,虽然部分地区已经享受到了非遗文化旅游带来的红利,但是仍然存在大量的非遗项目未能与适合的旅游产品结合的情况。如何吸引更多的传承人进入文旅行业,或者在文旅行业之外开辟新的传播途径,仍然亟待解决。
二、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传承的结合与发展的良好形势
虽然文旅结合在现实中还存在许多需要协调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仍欣喜地看到非遗与旅游的融合程度日益提升。
(一)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合并为文化和旅游部,为更好的促进非遗文化与旅游经济的结合提供了更有效的支持
文化是旅游的重要内涵,旅游是文化的一种传播载体,文化和旅游存在着天然而不可分的联系。文旅部门的合并,将更好地促进文化旅游作为一个综合性、融合性很强的产业的发展,顺应了文化和旅游相结合的大趋势,不仅有利于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也有利于统筹旅游资源管理。
(二)非遗元素成为日益重要的旅游资源
随着旅游行业的不断发展,文化旅游(以下简称为“文旅”)日益成为一种风尚。而日益发展的旅游产业对于地方经济起着越来越明显的积极作用,尤其是除了自然风光以外,通过开发非遗文化项目吸引游客,改善当地民生,能起到积极的经济与社会效应。因此,越来越多的地方非遗项目与旅游产品进行了结合,形成了很多优秀的非遗文化旅游产品。
以携程为例,在2021年,携程旅行社就在红色旅游和非遗文化旅游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非遗项目组,积极探索将非遗元素充分体现在旅游过程中,并开发非遗旅游专线。目前,已经在全国二十个省份,开发了一百二十个项目,积极实现了非遗文化与旅游产品的嫁接。相信,也会有越来越多的旅游从业方、投资方关注到非遗文化旅游产品中巨大的市场与经济利益。
(三)媒体的关注与大力促成
现在越来越多的媒体开始把注意力转到非遗文化事业中。如 “中国网+” ,作为一家国家互联网服务平台,积极挑起了非遗文化传播推广的责任。
中国网+设有两个专门板块致力于传播非遗文化,与两百六十多个非遗传承人有过合作。并与国家大剧院、相关政府部门合作,致力于通过剧场的数字化方式,打造“数字云剧场”,形成以“内容+数字+交易”为核心的形式,尝试非遗与旅游结合的新形式。
三、对于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传承结合的可行性方式探索
(一)加强政府监管
非遗文化是重要的资源,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随意开发,也不能因为潜在的负面作用停止开发。任何开发都需要以保护为红线,在保护的基础上做好传承。除了文旅从业者的自觉遵守,政府应当加强科学监管。
一方面,政府应强化管理。首先,政府应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落实审批、核准、备案制度以及责任制度。其次,政府应通过指令、计划以及财政、金融、税务、招商引资等多种手段,引导文旅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还应采取措施鼓励、扶持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广泛吸纳各方面力量,推动非遗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强化政府内部沟通。非遗旅游管理混乱的根源在于多头管理。因此政府部门应在各司其职基础上积极沟通,求同存异。
(二)发挥社会力量,大力推广非遗文化旅游
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传承的有机结合,在增强产品吸引力并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可大力弘扬中国非遗文化,让全中国和全世界了解中国的优秀文化传统。在大力推广非遗文化旅游的时候,应当将“深耕国内”与“心怀全球”相结合。打造精品旅游产品,不仅向国人展示我国非遗的精彩内容,也向世界呈现我国非遗的深厚底蕴,以此作为吸引外国游客入境旅游的文化要素。
在推广文化旅游中,一方面要注意惠及更多的文化传承人,使他们成为受益者。另一方面在鼓励原有传承人继续发扬非遗文化的同时,吸引更多人了解非遗,从事非遗文化产业。
为此,应当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包括政府、从业者以及游客。除了直接对旅游进行推广的同时,还应当鼓励相关产业,如Bilibili、小红书等媒体能够成为对文旅进行推广的平台,等等。
(三)形成满天星斗的非遗文化旅游图景
非遗文化之所以能够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在于其独有的文化价值。因此,只有深入挖掘非遗背后的故事,与当地的文化传统结合起来,形成自身独有的特色,才能够避免非遗的滥化开发,形成真正的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让文化元素扎根在每一个游客心中。
(四)推动文旅平台转型
目前,以携程、途牛为代表的各类网络平台均属于交易平台,希望能够向推动非遗传承人与游客相对接的引领性平台进行转型。通过推进非遗传承人与游客进行线上互动,启发游客,创造消费需求,并最终创造交易。
小结:
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传承的结合与冲突是文化保护和商业开发在旅游行业的具现化。二者可能存在一定的冲突,但更多的是互相促进。二者的关系处理得当,可以相得益彰。反之,则可能两败俱伤。以积极的态度探索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传承结合的合理路径是解决二者冲突的唯一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