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0日,市律协保险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第一会议室举办了主题为“保险法司法解释(四)解读”的讲座。本次讲座由中国保险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法院金融审判专家咨询员、华东政法大学方乐华教授主讲,由市律协保险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周波律师主持,有120余位律师会员参加。
讲座围绕将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从保险标的转让、保险合同主体、保险代位求偿、责任保险中的法律问题四个方面,新旧对比逐条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就司法解释(四)未涉及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分析。随后,方乐华教授又结合大量实务案例和保险法原理,对货运险中的保险利益问题、定值与不定值保险中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确定问题、以及第三人对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责任承担问题进行了深度分析,为相关法律实务操作提供借鉴,与会律师均表示受益匪浅。
讲座最后,多位律师会员以个人的从业经验和代理案件为例,提出了相关的专业问题,方教授与各位律师展开了深入的探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