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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律医汇”跨界法学+医学

2016年第09期    作者:吕新    阅读 8,953 次

   市律协参与主办“中国‘医疗+互联网’创新和监管论坛”


201686日,“中国‘医疗+互联网’创新和监管论坛”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东方会堂顺利召开,这是中国大陆地区关于“医疗+互联网”的首次法律论坛。

此次论坛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与联合主办,市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与互联网业务研究委员会承办,法律界、产业界、医疗界、监管部门等各方权威人士,跨界探讨了当前“医疗+互联网”领域的创新、商业模式、产生的法律问题及应对之监管对策,200余名律师、研究人员、企业界人士参与论坛。

为使得法学、医学这两个古老学科能够在互联网时代更紧密地加强合作,跨界交流平台“华夏律医汇”也于当天成立。

 

关注互联网医疗的法律风险

论坛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朱芒教授主持开幕,凯原法学院季卫东院长发表开幕致辞,上海市卫计委邬惊雷主任发表主题演讲。活动分为三个分论坛主题进行,分别是:“远程医疗的创新与监管”、“精准医疗的创新与监管”及“健康管理的创新与监管”。

市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卢意光主持了“远程医疗的创新与监管”分论坛。他在论坛上介绍,国家卫计委2014821日发布《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主要有三种模式: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对病人、医疗机构通过设备对病人。除了这三种模式,实践中,大量的APP连接着医务人员和患者,在进行健康咨询的活动,即健康咨询公司对患者,这第四种模式所涉法律问题为广大医务人员、投资者及经营者密切关注。

据卢意光剖析,比如“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即远程会诊,主要涉及的问题是参与各方如何界定权利义务、发生医疗损害如何划分责任。2015年底,卢意光在《医学与法学》上发表了《“互联网+医疗”所涉法律风险探析》,文中重点讨论了远程会诊中各方的法律风险。至今,他对于文中观点没有改变,也没有更多补充,即仍然认为远程会诊各方应当妥善签订协议,约定各方权利义务以及责任承担,一旦发生医疗损害,患者可以按照共同侵权来主张权利,参与会诊各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应当根据签订的协议来分担损失。

此外,其他模式也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需求:医疗风险如何控制?医疗质量如何监管?执业地点如何界定?健康咨询公司通过网络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是否合法?卢意光想说的是:“医疗+互联网”必将极大地提高医疗效率,改善就医体验。但在对行业充满期待的同时,也要关注其法律风险,面对目前轰轰烈烈发展的行业态势,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还会逐步浮出水面,立法应当尽快推进。

 

远程医疗需要法律评判

据了解,远程医疗或可成为下一步医改突破口,但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远程医疗也一直是个充满争议的话题。上海三甲医院在“互联网+”的不断摸索中发现,随着互联网接入端口从PC端转移到移动端,问题和争议也逐渐显现。

A.远程诊疗——客观上,有效缩短乃至消弭了医患之间的时间与空间距离,但随之而来的医疗安全、法律责任界定等问题,不可避免地凸显在医患双方面前。目前,政府的法律和政策导向,给远程诊疗作了严格的限制,而在实际运行中,一些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患者在“打擦边球”,一旦发生医疗安全问题、医疗纠纷,权利的保护、责任的认定将面临十分复杂的情况。

B.医疗数据远程传输——即便医生远在地球另一端,也能通过APP实施接收并分析院内患者的检查结果、影像资料、病理报告等医疗数据,从而做出远程判断和决策,甚至通过移动互联网“直播”来指导手术(治疗)。然而,任何的远程数据传输都有可能出现延迟、失真甚至丢失,一旦不幸遇到这样的情况,出现医疗安全问题,责任由谁来承担?

C.各类检查报告远程查询——通过远程手段查询的电子报告是否具备和传统纸质报告一样的法律效应?如果患者需要报销医疗费用、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因医疗纠纷需要向法庭举证⋯⋯由谁来提供这些数据?数据是否具有效力?

它们都需要法律予以界定。

 

远程医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乌镇互联网医院院长张群华在分论坛上介绍了乌镇互联网医院的模式,梅斯医学副总经理贺加原分享了大数据在远程医疗中的创新应用,给参会者展示了远程医疗广阔的发展前景。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医药卫生法研究中心的于佳佳老师通过医疗行为和健康咨询之间的界限划分、多点执业和远程医疗以及亲自诊查义务和远程医疗等角度分析了远程医疗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问题。上海健康医学院教师、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魏俊璟则从实务的操作层面和理论研究的角度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介绍,包括数据的安全与隐私、诊疗行为与健康管理的界限等问题。

中国医院协会信息管理专委会委员黄昊先生总结了五点远程医疗所面临的挑战。中通银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洪渝主要从资本市场的角度介绍了远程医疗的投资。才金资本总裁宫惠珉介绍了移动医疗创业的现状及问题。上海黄浦卫计委田卓平主任、上海卫计委卫生监督所李立达副所长等进行了现场点评。随后,各位嘉宾主要针对远程医疗运作模式、法律规范基础、主体责任承担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对如何“精准医疗的创新与监管”畅所欲言

在市律协互联网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陈巍主持的“精准医疗的创新与监管”分论坛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技术研究所苏颖副研究员介绍了精准医学与人性化医疗创新。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崔泽实副秘书长主要介绍了精准医疗的软硬件设备支持。上海政法学院王康教授以现行政策法规、质量安全问题、个人数据保护等为视角讨论了精准医疗的法律规制问题。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医疗事业部赵蓉主任进行了现场点评,并就中国目前精准医疗发展面临的阻碍、程序性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中国医疗健康产业促进联合会(筹)秘书长黄涛主持的“健康管理的创新与监管”分论坛上,微糖创始人冯燕飞以微糖为例就互联网健康企业在健康产业领域面临的创新问题进行了分享交流;君联资本合伙人周宏斌介绍了健康管理产业领域投资的机遇与挑战;通力律师事务所医疗健康业务合伙人钱大立从法律角度,对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的健康管理(包括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电子健康档案、疾病风险评估)创新形式、当前所面临的法律问题等做了分析,就中外监管体系比较、中国产业监管要求与参会者进行了交流,并对健康管理APP制作与发行、个人信息保护中存在的待完善之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教授周晓英、万方数据副总裁张秀梅进行了现场点评。

此次活动同时邀请到了国家卫计委法规司陈宁姗副司长对本次论坛进行主题发言,陈副司长表示,在国家大力倡导“互联网+”的环境下,我们除了积极探讨医疗+互联网模式,也要积极探讨健康+互联网模式,从安全、有效、经济等角度,积极研究创新与监管中的各项法律问题,陈副司长并对本次论坛讨论的部分问题做了相应阐述,亦对本次论坛活动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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