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下午,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第三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会议由副主任张磊主持,主任马永健、副主任郑震捷等19名律师参加。会议就委员会2016年工作计划和安排进行通报,公布各研究小组人员构成及主要工作任务和要求,并介绍《上海市供用电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
首先,主任马永健律师总结了本委员会2015年取得的成绩以及需要努力的方向,通报了委员会2016年工作计划和安排、公布各研究小组人员构成及主要工作任务和要求,确定了供用电、宗教、政府采购、动拆迁四个专题组和参与的委员,执行轮值主席制度以及上海市以及外省市(江浙)开展社会公共服务调研的计划等。
然后,副主任张磊介绍《上海市供用电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张磊从立法历程、主要参与单位、政策法规环境、主要涉及的方面、以及创新亮点等方面解读了该条例。供用电行为属于社会公共服务的一部分,《上海市供用电条例》的内容与本委员会的社会公共服务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所涉内容让各位委员进一步了解了供用电涉及法律的规范、背景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