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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将出台 收费标准各地自定

    日期:2011-09-29         阅读:4,756次

未来三年全国各地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万多所,可新增园位500多万个。记者昨日从教育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通气会上了解到,在今年年底前,涉及公办、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办法将出台。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首次对学前教育设立专项资金,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首先,支持中西部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包括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依托农村小学富余校舍增设附属幼儿园、在偏远农村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等。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包括扶持城市部门、集体办园,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中央财政将设立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问题。中央财政按各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人数和幼儿园预算内生均教育事业费投入水平,确定奖补资金。另外,在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方面,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由地方先行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具体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由省级政府自行制定。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予以补助。学前教育资助的主要对象是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由当地政府予以资助。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透露,今年年底前,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将出台,该办法对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实行全覆盖,包括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程序等,具体收费标准将由省级政府根据这一管理办法来制定。对于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问题,郑富芝表示,民办幼儿园的现行管理制度是备案制,该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目前教育部正在对此调研,并将对备案制进行强化。同时,教育部正在制定新的幼儿园建设标准,比如农村幼儿园的建设标准,将对规模和在园儿童人数上有所要求,生均建设面积也有标准。(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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