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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驰援八千里 受伤民工获赔8万
日期:2007-08-29
作者:虞大华 朱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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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上旬,金湖县涂沟镇唐港村一村民来涂沟法律服务所咨询,称其兄崔某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一个建筑工地打工,不慎从高处跌下,致颅骨、锁骨骨折,现在内蒙古治疗,家中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金湖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打破常规特事特办,破例接受申请,受中心的指派,涂沟法律服务所两名法律工作者踏上征程。
在经过近八千里的长途跋涉后,承办律师和当事人的亲属来到了塞外,但在调查过程中,建筑单位不出面,施工单位不出面,只有包工头在敷衍搪塞。
几经周折后,包工头、施工单位的律师、受伤者亲属终于坐到了谈判桌前。但谈判初期,对方律师只愿意承担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对伤残补助则要求我方进行工伤认定后再行考虑。这无疑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因为工伤认定所需的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一时都难以收集,而工伤认定又要有一定的时间,如果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提起劳动仲裁等“一裁二审”,全程短则半年,长则二三年都有可能。对于我们伤者这一方来说,无疑是等不起也耗不起。
面对对方设置的障碍,承办律师没有气馁,据理力争。最终对方同意以十级伤残的补偿标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通过进一步协商,双方以一次性支付医疗费4万元,各项补偿4万元,合计8万元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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