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下午,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35楼第三会议室举行了全体委员工作会议。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李宪明律师主持会议,本研究会10多名委员参加。
研究会主任李宪明律师首先介绍了本次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开展工作会议的目的,诚邀各位委员就资产管理市场法律服务的最新发展及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针对新情况的工作思路进行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设想。随后,全体到会委员围绕如何探索新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后的业务机会、如何扩大研究会在社会和法律界的影响及如何进行全国性同业间交流并将研究会研究成果和经验展示给年轻律师三个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从各个角度、多个方向、不同层面提出了各种设想和建议。期间,各位委员勇于承担职责,展现了本研究会委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及愿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的精神。业务部潘瑜主任也结合律协及各研究会的相关情况出发就本次研究会讨论的相关问题提供了具体思路。
经过热烈愉快的讨论,此次会议确定了“新证券投资基金法与资产管理业务研讨会”的具体事宜及本届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明确了工作方向,为本研究会开展今后的活动与工作形成了统一的的意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迈出了扎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