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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会与市旅游行业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联合举办“《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要点解读及相关法律问题”分析研讨会

    日期:2016-04-18     作者: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下午,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会与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在市律协35楼第一会议室联合举办“《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要点解读及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会议由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王立群律师主持。本市律师、旅游行业代表与嘉宾等70多人参与了本次研讨。
      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布了国标《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老年旅游者的游玩时间、安全提醒、保健服务等诸多方面做了规定,例如:人数100人以上的老年团,应配随团医生服务;75岁以上老人报团,应请成年直系家属签字;老年旅游者连续乘车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等等。《规范》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一经出台就引起业内及社会各界热议。针对旅游行业与社会广泛关注的这一热点,举办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上,市律协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王立群律师,对《规范》要点归纳出五大类20个问题作了深度解读,带领大家了解、分析了《规范》的主要内容。审判实务界专家季立辉法官、市消保委法务部主任汪鸫、市消保委旅游专业办公室主任、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副会长朱承蓉、区县旅游协会合作联盟负责人王建忠、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分会秘书长李怀发、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在线旅游分会秘书长秦龙根、上海市老年学会老年旅游专业委秘书长张礼峰等嘉宾分别作了主题发言。研讨会围绕“新规与《旅游法》有关老年旅游者规定之间的关系”、“新规的法律性质是强制性规范还是推荐性规范”、“旅行社不执行新规的法律后果”、“如何理解新规中有关‘应’与‘不应’和‘宜’与‘不宜’”、“新规执行中如何防范法律风险以及将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等内容进行了深度探讨,与会各方互动交流、讨论热烈。
      旅游的大众时代、全民时代已经到来,旅游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将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发出律师行业的专业声音,法律保驾护航的作用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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