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9日下午,虹口律工委与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虹律智行”律师沙龙系列培训之“VC/PE视角下的新公司法(一):公司资本制度及其影响下的投融资双方博弈”。本次培训特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杨盛欢律师主讲。活动以线下+线上的方式进行,吸引了众多律所及投融资机构、企业的专业人士积极参与,共同探讨新《公司法》资本制度的规定以及对创始人、投资方影响的一些法律实务问题。
杨律师结合私募股权投融资实务,从VC/PE的独特视角出发,对新公司法下的资本制度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剖析。他首先介绍了新公司法中“公司资本制度”的修订概况,然后针对每一项具体制度,分别从法条规定、制度精髓以及创始人方和投资方角度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探讨。
讲座中,杨律师重点讲解了新公司法中的“注册资本限期认缴制度”、“催缴失权制度”、“股权转让制度”、“增资制度”和“减资制度”。对于每一项制度,他都从实际操作层面出发,探讨了投融资双方在制度博弈中应注意的关键点。
在“注册资本限期认缴制度”部分,杨律师围绕“出资”这一核心概念,详细解读了5年限期认缴、对公司损失赔偿责任以及股东连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他还从项目创始人和投资人的不同角度,深入探讨了该制度对各方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
在“催缴失权制度”部分,杨律师对主体、流程、效果与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他通过具体案例和实际操作经验,深入剖析了该制度在私募股权投融资实务中的应用和注意事项。
此外,杨律师还对“股权转让制度”、“增资制度”和“减资制度”进行了详细而深度的讲解。他结合实际案例,对股权转让前后手责任、股东回购权、法定回购与约定回购之冲突以及定向减资、增资连带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整场讲座过程中,杨律师立足私募股权投融资实务,提出了许多现实且值得探讨的问题。这些问题引发了参与培训的现场律师的进一步思考,并在讲座结束后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与会律师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不仅加深了他们对新《公司法》各项具体资本制度的理解,还拓宽了他们的思维角度,使他们对私募股权投融资行业领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虹律智行”作为虹口律工委精心打造的律师业务培训品牌,旨在提高法律服务品质、涵养法治精英。通过培训,为地区法治进步贡献力量,也为正在崛起的虹口北外滩国际法律服务港培育更多的法律精英。未来,“虹律智行”将继续发挥其在律师业务培训领域的引领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