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文物工作,进一步发挥文物资源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3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以下简称为“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公益属性,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管理。
《意见》强调,在文物保护工作中要落实政府责任,强化主管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调;要健全国家文物登记制度,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加强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强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加强文物安全防护,制定鼓励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政策措施;完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强化文物督查,加强地方文物执法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同时要保证经费的投入,加强科技支撑,重视人才培养。
(供稿: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