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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要主动融入时代大局、积极服务中心工作——上海律协宣传委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主任会议

    日期:2021-11-03     作者:宣传部    阅读:8,227次

        为推动本市行业宣传向纵深发展,持续提升社会公众对上海律师的认可度,11月1日,上海律协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主任会议。上海律协副会长曹志龙,副秘书长潘瑜,宣传委主任周波,副主任周知明、谭芳、卫新、马朗、汪智豪、岳雪飞及宣传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宣传委主任周波主持。  

        曹志龙副会长首先向与会者传达了郭声琨书记、唐一军部长和熊选国副部长在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广大律师要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要始终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努力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定位,要在建功新时代中始终彰显服务“国之大者”的使命担当,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高质量法律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会议对《关于加强上海律师行业宣传工作的方案》进行了重点讨论。与会者围绕宣传形式与内容、宣传亮点策划、强化与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合作、调整优化原有平台结构、打造业内具有影响力的律师行业年度品牌会议等议题展开讨论。会上,大家畅所欲言, 充分沟通思想和看法,分享对宣传工作的真知灼见,提出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化了宣传工作方案的规划和实施力度。 

        会议对宣传委委员与干事增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宣传委主任分工进行调整做了讨论。 

        最后,曹志龙副会长表示行业宣传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以新时代人民律师为人民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在上海律协“6+N”宣传模式基础上,进行适度调整优化,将宏大叙事与对外宣传相结合,积极服务国家与城市中心大局工作。他同时强调,宣传工作要处理好如下关系:1、宣传内容与形式的关系;2、宣传律师个体与行业群像的关系;3、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关系;4、宣传委工作与其他部门的关系;5、行业视角与行业外视角的关系;6、常规宣传工作与当下热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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