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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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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律师人均创收全市第二,总创收全市第三,仅次于浦东、静安
■目前,制约长宁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在于律师人才培育机制有待健全
■长宁法律服务业的基础
截至2015年底,长宁区共有律师事务所112家,其中合伙所73家,特殊普通合伙所1家,个人所24家,外省市律所上海分所14家;执业律师1460人,其中专职律师1383名,兼职律师64人,公职律师13人。2015年,全市法律服务业创收135亿元,长宁占其中11.6%。长宁律师人均创收全市第二,总创收全市第三,仅次于浦东、静安。长宁公证处作为全国优秀公证处,综合实力位居全市前列。长宁法律服务业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长宁法律服务业的定位
(一)准确把握律师的属性
律师具有特殊的属性,至少可以包括三个层次:政治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政治属性要求律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经济属性表明律师通过组建律师事务所,以付出自身劳动实现经济利益。社会属性是指律师肩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我国《律师法》确定的律师“三个维护”,实际上很好地体现了律师的三重属性。
因此,从谋划法律服务业长远发展来看,必须充分尊重法律服务的行业特点和行业规律,在综合考虑律师三重属性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制度设计和工作安排。
(二)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模式
法律服务业作为专业服务业的一部分,对营造良好的区域法治环境氛围、支撑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备受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政府为发展法律服务业,参照企业招商引资模式采取了诸多扶持措施。毋庸置疑,政府扶持是相当必要和重要的。但长远看,融洽的环境氛围、公平的参与规则、日常的经营维护等更为重要。当前,政府逐步淡化“招商引资”的角色,将更多精力放在营造公平、融洽、和谐、有序的发展氛围,让行业自身发挥活力、发掘潜力,做到百鸟争鸣、百花齐放。
(三)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瓶颈
法律服务业发展关键在人,必须着眼于人才的发现、培养和引进。目前,制约长宁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在于律师人才培育机制有待健全。长宁律师中突出的青年人才储备不多,尤其是既懂外语又懂法律,且具有实践经验的涉外复合型法律人才较为稀缺,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长宁区法律服务业的后续发展。我区亟待建立科学系统的青年律师人才培养机制,重点加强青年涉外律师人才的培养,解决行业长期发展动力问题。
■加快建设长宁法律服务“两个高地”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关系到未来五年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命运。今年,经过认真分析和酝酿讨论,我局提出建设法律服务高地和法律服务人才高地的设想。
总体目标:依托上海“四个中心”、科创中心以及虹桥商务区建设,发挥我区法律服务业在全市的领先优势,打造高端律师法律服务集聚区,培育出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和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集聚一批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涉外复合型高端法律服务人才。
发展重点:结合长宁区法律服务业实际,重点发展从事金融、证券、投融资、并购重组、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等高端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不断提升长宁律师法律服务业的品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主要举措:
(一)结合区位优势,加快法律服务行业与长宁区域经济社会联动发展
对接上海自贸区、科创中心建设发展机遇,努力形成法律服务业与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的联动效应。抓住上海虹桥航空服务业创新试验区的发展机遇,加强法律服务业与航空服务业的产业融合。利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国际航空仲裁院即将落户长宁的契机,不断优化长宁法律服务业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引导部分有发展特色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合理集聚,提升长宁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影响力,打造长宁涉外高端争议解决地,有效助推区域经济社会整体健康发展。
(二)聚焦能力提升,加大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力度
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法律服务人才培养选用机制,吸纳更多优秀人才,落实相关人才政策。
一是畅通法律服务人才成长渠道。争取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律师比例。引导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履职,妥善行使代表权力、积极参政议政,切实发挥律师法律专业优势,为推进区域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专业力量。
二是切实加强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结合市司法局领军人才、后备人才库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商事规则并能把握全球法律服务发展趋势的复合型、领军型律师人才,以此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的转型发展。
三是强化有关人才政策服务保障。推动区政府有关“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政策更多适用于法律服务行业,使有关操作细则更符合法律服务行业的特点。
(三)规范服务并举,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引领和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是法律服务队伍。一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加强以“严格依法、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维护正义”为核心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信用体系。
二是完善执业奖惩机制。加大对先进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表彰力度,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先进典型的表彰宣传工作。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载体建设,提升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层次能级
进一步整合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内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形成长宁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工作载体,放大园区的孵化器作用,培养培育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专业人才。
升级更新东虹桥法律服务园的能级。推动以高端法律服务项目为核心,产能更突出的新法律服务园区的建立,形成与现有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功能定位互补、覆盖不同受众,产业发展空间更大的格局体系。借助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以东虹桥法律服务园为中心,实现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对接互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便利性、即时性和全覆盖。
(五)加强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建设
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律师事务所强化管理的意识,向管理要效益。支持海华永泰所、北京炜衡上海分所、瀚元所等一些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律师事务所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来提高行业竞争力。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落实机制,明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的管理职责,督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管理监督。积极鼓励、合理引导区域内外律师事务所之间合并重组、合作联盟、做大做强,在探索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建设过程中占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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