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下午,作为第四届上海仲裁周系列活动之一,中国海仲上海总部、上海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承办“保险与仲裁法律问题实务研讨会”。通过举办保险与仲裁结合的研讨会,共同探索仲裁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如何在保险领域得到运用和与之契合,从而更好服务保险行业,发挥保险为中国企业,为实体经济保驾护航的关键作用,进一步服务国家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路径。本次活动吸引了业内线上线下共240余位专家代表参会。
上海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雷律师主持本次研讨会。中国海仲上海总部副秘书长徐飞、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蔡航律师分别为本次会议致辞。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特殊风险部总经理助理刘轩昂以 “ 租船合同与临时仲裁 ” 为主题,为与会嘉宾分享了自己关于临时仲裁在租船合同争议解决中运用的实务经验。他具体阐释到,国际租船合同中仲裁被当事人频繁选用,其中临时仲裁尤甚。他从适用法律、仲裁裁决及其承认与执行三个方面,简要介绍了临时仲裁的概况。随后,刘轩昂总经理助理围绕着临时仲裁的认可、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以及应对措施等角度,进行了交流。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 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胡凌斌以“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法律纠纷防范和应对”为主题,从自己工作经验出发,以大资管业务近五年的涉诉数据为依据,深入分析了尽职调查环节对法律纠纷防范的作用、相应合同条款对法律纠纷防范的作用、金融监管对法律纠纷裁决的影响带来的不确定性等四个方面,为与会嘉宾全面展示了资管类企业的合规概况。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水险理赔部专家级部门总经理、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交流培训专业委员会主任倪伟以“一带一路国际贸易保险产品有关仲裁选择的考量”为主题,围绕着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穹顶下,保险企业如何更好的走出去这个问题,在分析国际贸易中的保险服务需求及差距的基础上,并结合企业在海外保险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面的潜在需求,最终给出了国际贸易保险产品中仲裁服务延伸的具体应对措施。
中国海仲仲裁员、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 / 再保险部总经理徐惠林以“保险争议纠纷解决方式仲裁之我见”为主题,阐述了自己多年有关保险和仲裁的工作体会。他首先介绍了保险的性质及保险市场的现状,并指明仲裁在保险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具有特殊的优势。他具体从仲裁在解决保险争议纠纷中的优势、保险争议纠纷适用仲裁方式解决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保险和仲裁的具体建议等三个方面,深刻讨论了保险和仲裁服务经济发展的路径。
随后参会人员围绕着本次会议主题进行了互动交流。上海律协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陈雷为本次活动作总结发言。陈雷律师对线上线下参会嘉宾的支持表示感谢,期待未来与业界人员携手,共同为亚太仲裁中心及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贡献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