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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共识凝聚合作共识 长江经济带律协掌门人论道黄浦江畔

    日期:2017-04-05     作者:宣传部    阅读:16,129次
    江南四月,草长莺飞。美丽的黄浦江畔,有朋自远方来。
    今天上午,由承办的第二届长江经济带律协会长年会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开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全国律协秘书长何勇,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出席并致辞。

    本次会议以“上海司法体制改革”为主题,来自重庆、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上海11个长江经济带省市的律协代表,以及北京、广东、山东、福建律协和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的特邀嘉宾齐聚一堂,共同论道。


/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姜平 /
    姜平同志在致辞中强调,长江经济带建设对于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引领沿江、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希望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构建世界级生态法治保护示范点;推动构建世界级产业集群法律服务示范带;推动构建世界级城市群依法治理示范带。通过此次论坛,能更准确地把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基本内涵,找准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和契合面,充分满足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


/ 中华全国律协秘书长  何勇 /

    何勇同志表示,推动长江经济带律师业的改革与发展,是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促进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的必然选择。推动沿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离不开跨区域、综合性、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各律师协会间需要加强合作,密切联系,建立和完善业务交流的工作机制,为长江经济带律师业合作参与经济带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他希望此次年会能引领长江经济带律师业立足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为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 /

    郑善和同志表示,要进一步加强长江经济带在法律服务上的协作,建立法治共识机制,用法治共识凝聚合作共识;要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合作的目标为导向,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作服务、互利共赢为基本原则,以建立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区域协作互助机制为保障,发挥律师队伍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实践优势,全面打造法律服务命运共同体。
中央将长江经济带定为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发展带,其核心是开放、合作、包容、共享。法治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保障。目前长江经济带建设进入全面推进的阶段,举办长江经济带律师协会会长年会,为法律服务行业加强沟通交流,共商法治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对推进区域法律服务和经贸合作具有积极作用。作为法律行业“生力军”,律师业需进一步提升全行业法律服务水平,发挥专业优势、职业优势,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
    “主旨发言,司法体制改革路向何方?”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茆荣华针对“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做了详细介绍。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茆荣华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从三个方面对“侦查活动监督改革与创新”做了分析。一是侦查活动及其监督的重要性;二是侦查活动进度的改革探索;三是侦查活动监督的创新发展,包括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重大监督案件化等。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龚培华 /

    龚培华表示,目前侦查活动监督主要是权力制约型监督,缺少权力维护型监督。希望律师界能够更多关注和参与检察改革,使侦查活动监督发挥更好的作用。
上海律协会长俞卫锋以“律师参与司法体制改革”主题,从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资源三个维度阐述对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解,并从律师行业如何助力司法改革角度,向在座嘉宾做了分享。


/ 上海律协会长  俞卫锋 /

    “ 圆桌讨论,共探律师行业新规划”


    下午的圆桌会议,由参会的各地律师协会代表围绕 “律师与司法改革”主题,结合本地区律师行业发展情况、服务长江经济带战略的经验和措施,深入交流探讨各省市律师行业规划、队伍建设、服务发展和服务社会等议题,也有代表提出律师协会建设管理一体化等建议。






    全国律协副会长、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提议,未来各地律协也要加强各专业委员会在相关专业领域的合作交流,如自贸区的法律服务、海事海商法律服务等领域,让长江经济带律协会长年会的附加值更富有成效,让长江经济带的律师共同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共同发展。


/ 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  岳琴舫 /

    上海律协会长俞卫锋对各地律协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他表示,本次会议交流充分,信息量大,希望未来会议能够越办越好,更有成效。上海律协副会长管建军、邹甫文、王嵘、吕琰参加了此次会议。


/ 各地律协会长合影 /

    至此,第二届长江经济带律协会长年会圆满结束。第三届年会将在湖南举行。
    长江经济带律协会长年会是律师行业建立的第一个横跨东中西部的区域性互动交流合作机制,是律师行业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有益探索。首次会议于2015年在重庆举行。首次会议期间,长江经济带与会省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长江经济带律协会长年会机制备忘录》。根据备忘录,长江经济带律协会长年会将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每年举行一次,通过以会长年会为主要形式的活动,打造区域性的行业协会建设和律师专业交流合作的新平台,促进相互间的交流合作和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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