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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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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律服务队伍作为法治工作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肯定了法律服务队伍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明确指出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方向。律师作为法律服务队伍中的重要一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应当是律师队伍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工作的重要内容,杨浦区司法局党委及时组织律师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并专门召开了学习交流会,许多律师从不同角度谈了学习体会,本刊选登部分律师的发言,希望能以此引导全市律师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全会精神。
积极参政议政 履行代表职责
●文/厉 明
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在党中央的会议中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进行讨论审议,全会指出立法先行,立法将成为依法治国的基石。
我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同时又是一位民主党派人士,在两会期间,履行人大代表和参政党员的职责向人大递交议案和书面意见,积极对国家各项工作尤其是上海人大立法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参政议政是我这些年来始终孜孜不倦的首要工作。
四中全会对于立法工作指出了四点要求,除了第一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与我参政议政工作存在间接关系,其余三点都直接指导我的参政议政工作。
立法要求第二点强调要明确立法权力的边界。在担任近三届市人大代表期间,我推动了上海十多部关系民生的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或制定,比如在我提议下,制定了“上海控烟条例”、修订了“上海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等等。十多年间,能够推动多部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制定,体现的并不仅仅是我个人能力,同时体现的是上海立法工作并不受制于地方保护主义而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等有利方面。但是,立法权行使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部门干预,却也给我提出了一定的警示,立法务必去除“部门利益法制化”弊端,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任重而道远。
第三点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强调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各界社会人士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四中全会所指的各界社会人士中明确有民主党派人士。作为民主党派成员,我积极参与到了我所在的上海民盟法制委、司法委的工作中,针对法治建设中的种种现象和措施提供民盟的参考意见、论证资料、观点论据,从另一个侧面参与到了立法工作,推进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进程。
最后一点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其中着重突出了编纂民法典,制定完善相关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作为立法和参政议政的一员,这一点让我更清晰地看到今后参政议政的方向。近年来,我关注的主要内容是百姓民生,比如确立大气污染预警机制、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等,大都是通过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弥补法律漏洞,从而更好地保障百姓生活;而在今后则更需要对于市场经济中的相关民事、经济问题,提出更多立法性建议,更好地保障市场经济有序运作。
作为一名律师,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有热情也有能力在参政议政这一领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要用对待自身业务一样的严谨态度面对参政议政工作,将有预见性和指导性的意见传达给人大、政府,为国家、社会的依法治理提供有见地的意见建议。
我相信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立法放在如此高的位置,我无论是作为人大代表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未来的参政议政将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依法治国贡献更多的智慧。
依法公正,
全力以赴做好征收法律服务工作
●文/谢 东
我是来自征收法律服务一线的律师,通过学习四中全会的《决定》,结合自己的工作,向大家汇报一下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联系到征收法律服务工作,我认为就是要站在群众的立场,贴近群众,去发现群众法律服务的需求,并通过不断改善法律服务方式和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全力以赴地去实现公平正义、为民解忧的工作目标。
自2009年4月以来,我们法律团队为杨浦区近20个大中型旧改基地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接待居民法律咨询共计12000多人次,主持矛盾调解近千起,受到了征收方与被征收居民两方面的高度评价。
在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中,回顾以往的工作,我们感到律师在征收法律服务工作中,其角色是多元的:
1、律师是征收法律知识的义务宣传员
新征收条例实施后,我们及时制作了以《如何依法顺利签约》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材料并开展了12场法律讲座,受益居民有2000多人。
根据征收新政的特点,我们还及时创制了《家庭内部征收补偿款分配协议书》的格式文本,建议有矛盾的居民家庭在法律与亲情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家庭成员各自的应有权利进行确认与平等保护。《家庭协议书》广受居民的欢迎,我们已先后为300多个原来存在矛盾的居民家庭起草了家庭协议书。
征收无小事,它关系到被征收居民家庭的最根本最重大最直接的利益。我们在接待窗口专门设立了党员先进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将每一次接待当作是一次法制宣传的机会、一次思想沟通的机会,一次关心帮助群众的机会,坚持公益性法律服务也是贯彻四中全会提出的“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求的具体体现。
2、律师是征收过程中的调解员
律师积极参与征收矛盾调解平台的工作,并起到了关键性的主导作用,律师利用第三方人士的身份,充分发挥法律专长,努力帮助处理好两方面的法律关系:一、在征收方与被征收居民的法律关系方面,我们提倡征收双方并非一对矛盾,而是应该共同站在法律与政策的基础上,携起手来去解决在征收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困难。二、在处理被征收居民家庭内部矛盾方面,我们始终提倡“分享而不分家”的理念。遵照以上两个原则,并通过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我们律师帮助解决了包括共有产补偿款分割纠纷在内的大量矛盾,为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3、律师更是征收过程中的法律工作者
征收法律服务是一项专业性与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每一位律师不仅应当是一个法律专家,也应当是一个征收政策的专家,同时在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下三项原则:(1)公平公正、依法合情;(2)有利于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3)有利于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在征收过程中,律师工作的时间与征收基地工作时间同步,周一到周日,上午九点到晚上九点,假期节点还要工作到晚上十二点,律师全力以赴、专业公正的工作作风,以及对居民的热情接待并不只源于律师的职业行为本身,更多在于其高度的责任感,以及始终坚持的“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信念。
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对我们律师不断改进工作的最好鞭策,同时也是我们律师持之以恒、不断进取的奋斗目标。
服务法治政府 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文/陈纪凤
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到1999年把依法治国写入宪法,至今已有17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就依法治国专门作出《决定》,尚属首次。全会《决定》提出了180多项举措,涉及各个方面,《决定》就建立法治政府,严格依法行政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6个方面作出规定。现结合本人服务的两个政府项目,对“服务法治政府、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谈点个人体会和感受。
一、从本区某地块租赁纠纷处理,看律师在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该争议地块区里收储后与承租方(乙方)签订了20年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租赁后在开发使用中与地块北侧相邻居民发生矛盾,甲方考虑到北侧地块与相邻旧区地块今后整体规划建设需要,于2010年向乙方发出暂停北侧地块开发,调整返还北侧地块的协商函。乙方自收到甲方协商函后拒付包括南侧地块在内巨额租金,提出1.3亿元人民币退地补偿要求。审计部门在审计后认为上述土地租赁违反国土资源部收储土地临时利用不得超过二年的规定,要求整改。
律师受甲方委托,全权负责处理,当时乙方的态度是1、同意20年合同改为2年,但只是签订阴阳合同应付审计整改;2、提出先补偿其1.3亿元再退还北侧土地;3、要求另外给其一块土地用于北侧地块内供电等配套设施的搬迁;4要求免除其欠缴的巨额租金等。并且乙方为了利益最大化,找了王桢副区长和诸葛区长。好在区领导的态度非常明确:依照合同,根据法律处理。最后结果是将合同期限直接变更为2年,乙方支付欠缴的租金,退还北侧20亩土地,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500万元设备搬迁费。律师的工作结果充分证明了律师在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服务社会事务中具有非常大的正面和积极作用。
二、第二个案例是某街道探索建立的第三方组织参与小区物业综合管理的社区“共建、共享”平台,说明基层政府的工作创新和政府领导的重视,依法行政在基层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某街道针对区域内“业委会运作不规范、物业服务不到位、各类物业矛盾突出”的实际问题,于2012年8月成立了“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者协会”,并委托律师全程参与协会的工作,通过近二年的努力,在业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小区物业矛盾依法调处化解、业委会主任主体作用的依法有效发挥等方面,取得很多经验和成绩,其中最重要的经验是一、认识到法治是社会最大的公约数;二、聚焦法治,依法行政在基础治理法治化中的作用;三、基层政府工作创新和政府领导的重视,依法行政在基层具有重大的作用和影响。
三、同时也有两个感受,一是在某领域和工作中存在对领导负责比对法律负责更重要状况;二是政府在依法行政中,只看到自己权力,在工作中缺乏平等和对价意识。我们希望律师在服务政府工作中对一些问题的建议能够有个有效反映沟通的渠道,以降低风险,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大有可为
●文/张 勤
目前,我所正在办理的信访事件矛盾化解案,使我们深刻领会到律师事务所作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信访人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因房屋动拆迁问题,不断向法院提起各类诉讼,直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复核。信访人还多次上访甚至几次赴北京闹访,不惜以各种方式向政府施压,俨然成为不谈具体要求,只是一味地缠访、闹访的“职业上访户”,并成为其他上访户的榜样和“精神领袖”。信访人因闹访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两次。
我们在研究了解相关情况后,感觉到社会有矛盾不可避免。有矛盾就应当有解决矛盾、化解矛盾的机制。否则,社会矛盾纠纷积累升级,必然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律师作为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当致力于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并通过自身的专业优势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我们首先多次与信访人约谈、交流,消除他们的抵触、戒备心理,初步取得他们的信任。其次对信访事项进行法律分析,引导他们回到实际补偿问题上来谈,取得较好的效果。
就在其回归理性,平复心态过程中,又发生了另外两件事,好不容易平复的心态又进一步恶化,又扬言遭受迫害,准备闹访,眼看我们的工作功亏一篑。我们立即做信访人安抚工作,然后又四处为其奔走,从街道、信访办,一直反映到区领导处,最终在区领导协调下,使问题得以解决。信访人也从仇视政府转变为感激政府。通过这两件事,使信访人对我们律师充满感激。对于政府部门,也从敌视,转变为信任,为依法调解解决动拆迁纠纷打下了扎实基础。在此过程中,律师又通过引导信访人提出合理补偿条件,并帮助他们采集同类地区的补偿数据,使他们从思想上到行为上彻底回归了理性。目前,我们正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继续推进,促成以调解形式解决问题。
通过学习和实践,我们感觉到,在参与协调涉法信访事件中,律师作为一支专业的社会力量,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我们感到,律师的作用发挥应当把握三个方面:
一.是要充分发挥律师中立的第三方优势,做到不偏不倚,立场公正。
二.是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善于从法律角度分析问题,引导当事人回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三.是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对信访人的合理诉求,确保通过一定的工作机制而不仅仅是通过律师的个人关系得到解决。
只有这样,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才能得到真正的发挥和体现。
律师要把社会责任扛在肩上
●文/吴益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对不服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
上述《决定》内容,都需要律师在提供有偿服务的同时,额外地尽社会责任。我感到要充分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一是要坚持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律师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兼顾社会利益,有的情况下,必须坚持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律师不能只讲经济利益,要有回报社会之责。二是要坚持立场公正,不偏不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律师的角色要相对中立,这与律师要忠于委托人的执业规范并不矛盾。在一般的法律事务代理中,律师理所应当要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律师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时,则要保持相对中立,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以化解矛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要帮助政府发现问题以利解决问题。三是要注重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善于提出建议引导当事人树立法治观念,走法治途径解决问题。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参与大量的纠纷化解,了解各种社会纠纷的性质和形态,容易找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帮助相关的当事方得到法律支持,避免纠纷走向不可控制的方向,做到事了案结,矛盾真正得以化解。
只有坚持把社会责任扛在肩上,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也才能承担起四中全会所赋予律师的重大使命。
深入开展律师公益活动
为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文/张文杰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本人对此感受颇深。
社会律师作为普法志愿者队伍、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的重要成员,为社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对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人从事律师职业12年来,坚持参与“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园区”等公益服务活动,体会较深。
律师提供公益服务,效果好。不管是社区居民、还是园区企业,他们的法律服务需求是具体的、明确的,且往往是发生了问题才会求助的,律师为他们提供公益服务可谓是对症下药。因为执业律师不仅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给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再普及法律知识,一举两得。
律师提供公益服务,受欢迎。在普法宣传队伍、法律志愿者队伍中,还经常活跃着一些在校大学生,他们热情高,但法律专业知识还处在学习积累过程中,社会经历和社会经验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不高,而律师往往因具有较广的社会阅历,不仅能提供法律咨询,还能有机地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结合社区特点,积极开展向空巢老人、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困难群众和家庭,提供亲子、助老、扶困等多样法律服务志愿活动,在调解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律师提供公益服务,可信赖。律师都是依法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或司法资格考试的专业人员,都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奉献精神,尤其在两个队伍中有一大批中共党员律师,他们是值得信赖的。
我相信,律师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服务作为一种理念、一种追求来看待,在参加公益活动中更多地体现出一种自觉性、自发性,就一定能促进普法志愿者队伍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为依法治国作出一份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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