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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律师:即使"虎照"是假 周正龙也享有版权

    日期:2007-12-05     作者:袁闯    阅读:2,059次
    网易对虎照的鉴定结果发布后,众多媒体记者联系采访周正龙的看法,几乎无一例外,周的说法都是“请找我的代理律师”。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律师焦和平昨晚给本网(注:华商网)记者发来书面意见表示,虎照即便是假,周正龙也享有版权。目前,律师方面正在与周沟通,积极准备起诉。
 

焦和平律师首先声明,“我代理的是周正龙与网易公司的版权纠纷,而老虎的真假与网易公司侵犯版权是两个问题,也就是说,即使老虎是假的,它也是周正龙的摄影作品。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任何人对其摄影作品享有版权,网易公司在与周正龙协商购买照片版权未谈妥的情况下,未经周正龙许可,将从未公布过的40张照片在网上发布,侵犯了周正龙对其照片的发表权和网络传播权,已经构成侵权。”

焦和平律师昨日也关注到了网易公司主持下做出的照片鉴定结果,他表示,这份结果使得照片的真假目前出现两个结论,陕西省林业厅做出的结论,与网易公司主持下做出的结论,内容相反。对于两份鉴定的效力,焦和平律师认为,陕西省林业厅是国家专门负责野生动物保护的政府部门,该结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结论,而网易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法人,是民间机构,因此其组织的鉴定是民间鉴定,不足以推翻陕西省林业厅的结论。而且,网易目前是版权纠纷的被告,其“当事人”身份,使其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受到合理怀疑。焦和平表示,“从法律上讲,要否定陕西省林业厅的结论,需要更权威的官方鉴定”。

焦和平律师表示,目前正在与周正龙沟通,积极准备起诉,要求网易方面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赔偿。

当晚,焦和平律师接受凤凰卫视电话连线采访时,也表示了上述观点。(袁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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