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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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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律师工作巡礼
文│黄铁
目前,崇明区共有律师事务所7家,执业律师71人(社会律师46人,公职律师25人)。近年来,区律工委在市律协、区司法局的领导、关心下积极组织崇明律师积极投身崇明政治生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了其在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中的作用。
一、夯实基础,
不断提升律师业务水平
一是抓业务培训。为提升本区律师业务水平,区律工委定期组织律师开展培训,先后开展《行政诉讼法》业务、检察阶段刑事实务知识、现代法律服务业的“新合规思维”等培训,组织民事诉讼业务技巧专题讨论等。2016年2月,组织全体律师专程赴市区参加为期两天的远郊律师业务培训,涉及业务内容包括担保物权的实现及其他、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介绍、劳动法律师实务、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解读等。
二是抓队伍建设。区律工委始终坚持青年律师的培养与发展,壮大律师人才后备力量,通过组织“五四”青年活动、结对共建活动,拓宽青年律师视野,增强青年律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各律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区司法局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的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专题活动,坚定不移地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同时积极鼓励律师参与法治课题调研,《律师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探析》、《崇明生态环境与法律保护研究》等理论研究成果被收录于国家级、市级专业期刊。
三是抓典型引路。本区律师凭借过硬的业务素质,每年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村(居)、公民个人办理诉讼案件千余件,常勤精进,涌现出一批优秀律师,如黄亚忠、沈汉荣、丁美红等律师荣获全国优秀律师、2015年上海市第三届“东方大律师”、“全国维护社会稳定先进个人”、“全国律师行业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上海市优秀律师”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并通过崇明报、“瀛洲法宣”微信等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形成崇明律师工作新风尚、新面貌。
二、服务大局,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自2010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立以来,9名成员认真履职,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极高的法律素养处置了数十起突发性事件,并多次以法律论证意见、参加现场办公会、参与工作组等形式,为动拆迁项目提供有效法律意见,为本区“生态+”战略下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年以来,区律工委在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崇明区司法局关于推进“一村(居)一顾问”工作的意见(试行)》号召,助力“一村居一顾问”法律服务平台搭建,联合区司法局、相关律师事务所制定工作方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镇政府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由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并对法律服务工作量、实际效果、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考核,其结果直接与法律服务费用挂钩。目前,部分律师事务所已与堡镇、城桥镇等乡镇形成法律顾问与村(居)日常有联系、经常有见面、定期有讲座的法律服务模式,使广大律师直接面向社区、农村,提供全方位、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同时为更好地服务崇明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区律工委鼓励律师通过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平台,根据企业需求定期集中开展“法律服务月”活动。今年,崇明区律师组建了企业法律工作组,对堡镇地区的185家注册企业和1685家个体户进行法律体检。
二是建立警律联调机制。区司法局、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由区司法局牵头,区律工委推荐,区公安局择优录取政治坚定、公道正派的优秀律师参与化解因公安执法行为引发的行政案件、少数疑难复杂涉法涉诉类案件及特定的刑事和解类案件,建立警律联调机制。实行驻派出所律师值班制度,为辖区内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区司法局、区公安局轮流牵头召开,区律工委和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通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推进举措。
三是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区律工委积极鼓励并推送优秀律师先后担任全国律师代表、上海市律师代表、区人大代表、区党代表、区政协常委、区政协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区妇女联合会常委等职务,并认真履职,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反映民情,提出议案、提案,献计献言内容广泛,为本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有益参考。组织律师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参加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和百万家庭学法律活动中来,深入各行各业,为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工人、农民、部队官兵等不同群体进行法治宣讲,开展《反家庭暴力法》、《行政诉讼法》等专题巡回讲座,并应邀主持《崇明报·律师信箱》、《崇明政府网·律师解答》等栏目,在“3.15”消费维权、“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律师赴街面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三、规范制度,
着力营造律师执业环境
一是注重制度保障。区律工委与区司法局联合召开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征求专题会议,本区律师代表围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新型关系”等事项,为有关部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60余条,相关部门采纳30余条,并共同制定《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加强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健全法官与律师沟通交流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
二是注重细化落实。与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几年来,通过联席会议向有关机关反映了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信息沟通、立案管辖、出庭冲突、法律文件邮寄、开庭停车难等问题,得到了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去年8月,区律工委与区司法局、区法院举办了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座谈会,对于增进法官与律师的相互了解、促进双方共同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并与区法院签订了《关于加强良性互动 构建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的备忘录》,双方将通过举办讲座、培训、座谈等方式,就审判执行实务及律师执业等问题加强探讨与交流。对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双方将以课题研究、研讨会、专题讲座等方式联合开展调研、培训。
三是注重办案质量。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区律工委协助司法局制定了《崇明区律师业务档案归档指引》,为全区律所、律师的归档工作提供了更加具体的、可参照性更强的指导,统一制作了民商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等不同类型法律事务的卷宗目录,并配套出台了《崇明区律所卷宗质量检查标准》(试行)。围绕年检工作,配合司法局对律所及律师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律师队伍建设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内部管理情况等进行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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