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0日,上海律协破产与不良资产业务研究委员会在研究会副主任郝朝晖律师的召集下,在思南公馆内举办了一场名为“你在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程序时遇到的那些事”的主题研讨会,包括研究会副主任郝朝晖律师、副主任朱小苏律师在内的十四名委员、干事参加了此次会议。
此次研讨会紧紧围绕“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程序”的核心话题,与会人员展开充分讨论,涉及的问题主要有:(1)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程序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上诉过程中,对于债权人会议已经通过的财产分配方案,在二审裁定出具前是否应当中止财产分配?(2)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程序时,法院要求如何提供担保?一般如何处理?(3)提出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程序申请时,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供哪些申请材料?(4)申请破产清算程序转重整程序时,如何确定重整价值?
各主任、委员、干事就上述问题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同时提出自己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案例及惯常做法。与会人员对此次主题研讨会的形式均予以充分肯定,表示获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