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党支部书记王明志的做人标准 好律师首先是堂堂正正的人
日期:2008-04-16
作者:史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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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建是王明志的合伙人。1988年,他们一起成立了内蒙古合星律师事务所,到今年已整整20年。“像我们这么长时间的合伙人,大概绝无仅有,这和王明志的个人魅力有关。 合伙人常因利益上的瓜葛而分裂,可王明志却把利益看得很淡,总是考虑别人,宁愿自己吃亏”。
王明志1983年开始律师执业。作为事务所主任,他若在收益上高于别人也再正常不过,但他没有这样做。张伟建说,“我们的分配标准一样,买房、买手机和电脑也是一起买,福利、医药费也都相同。所以,合伙人合作愉快,律师也乐意在这里干。”
由于王明志的名声大,各种大要案和疑难案件找他的多,他完全可以聘个秘书或助理,但他没有。他看到所里有一些年轻律师案源少、收费低,他就和他们合作办案,既从经济上给予了扶持,又在业务上带了新人。
2005年执业的年轻律师刘岩有一番感触,她说,王主任的认真劲儿让我们佩服,起诉书的格式、字号他都有要求;有些发给有关部门的文件、简报,订书钉钉在什么地方他都有标准,甚至文件要装在信封里的什么位置。我们想象得到,党支部书记就是他这个样。
张伟建说,王明志过去一直从事司法工作,当过法院的副院长、司法局副局长,他的党性原则很强,处处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给全所的党员律师起到了带头作用。2006年,王明志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07年被司法厅再次荣记二等功。被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党委多次授予“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称号。
王明志给自己定的标准是“三正”“三实”,“三正”就是心正、身正、公正。心正就是没有私心,善于吸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身正就是凡是要求党员律师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公正就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三实”即工作务实,作风扎实、业绩真实。他也要求律师从做人开始。刘岩说,王主任常告诉我们,首先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才能成为一个好律师。当律师是要为当事人辩护,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绝不能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去为当事人谋求非法利益。
律师解多闻告诉记者,所里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并依照制度严格管理。一旦发现哪名律师有了不好的苗头,王主任就会马上找他谈话,把问题消弭在萌芽阶段。所以,20年来我们律师所没有出现过律师被停职的事情。律师们心情舒畅,和谐相处。
王明志说,共产党员的良知、律师的职业道德、依法办案其实并不矛盾。律师这个职业的性质与其他政法机关相同,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只不过是分工不同而已,最终的目的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当记者问及合星所的几位律师,要简单明了地概括一下王明志主任的特点你们怎么概括?律师高娃手往墙上一指,墙上是8个大字:崇法,厚德,仗义,勤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