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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三个意识” 努力开创上海律师业发展新局面

2013年第11期    作者:王 协    阅读 9,354 次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 协

  1112日,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了。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必将给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带来深刻的变化,律师业的发展机遇就孕育在这些深刻的变化之中。

  更加彻底、更加全面的市场化取向的经济改革,必将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代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构建,必将进一步促进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深度融合,这些都将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巨大的改革开放“红利”,而经济的繁荣和活跃恰是律师业发展壮大的肥沃土壤。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市场越是走到前台,政府越是要退到后台,陪伴市场走向前台的必然是法治,这正是“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要义所在,市场经济越发达,市场主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就会越旺盛。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一字之变,包含着理念的巨大进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思维和基本方式,社会参与力量将进一步壮大,这必将为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创造更大的空间。法治中国建设为律师业发展带来的机遇更为直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等,必将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等措施,必将进一步拓展律师业务领域。其他各方面的改革比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事业改革等,都会创造出巨大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律师业发展带来持久动力。

  面对机遇,我们必须切实增强机遇意识。机遇意识,就是发现机遇的敏锐性和抢抓机遇的紧迫感。“来而不可失者,时也。蹈而不可失者,机也。”机遇和挑战从来是一体两面,抢抓机遇就意味着迎接挑战。面对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内外竞争形势,谁抓住了机遇谁就能赢得主动,否则就会陷入被动,正所谓“天与不取,反受其咎”。100多年前,上海抓住了律师制度在中国正式建立的历史机遇,成就了中国律师业第一高地的辉煌。30多年前,上海抓住了重建律师制度的历史机遇,成就了用数十年时间实现数百倍增长的奇迹。今天,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已经吹响,作为身处改革开放前沿的上海律师,抓住这个机遇开创发展新局面我们当仁不让。

  面对机遇,我们必须切实增强进取意识。机遇从来只光顾有准备的人。抢抓机遇,靠的不仅是雄心壮志、豪言壮语,更要靠求真务实、拼搏进取。新的形势,对上海律师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水平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而这正是我们与国际国内“高手”过招时的主要弱势所在。专业化是国际化、规模化的基础,而一大批高水平的专业律师则是上海律师业专业化的根基。全市律师都必须彻底抛弃过去那种依靠“万金油”的知识结构就可以包打天下的幻想,找准适合自身特点的专业发展方向,在扎实提高专业水平上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全市律师事务所都必须认真分析当下和未来的市场竞争形势,坚决克服小富即安、固步自封的保守观念,找准方位,明确方向,以宽容精神培育合作意识,以危机意识激发进取精神,凝聚专业人才,创新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走“小而精”、“大而强”的发展道路。

  面对机遇,我们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是我国传统知识分子家国情怀的生动表达,体现的就是一种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律师是知识分子最集中的社会群体之一,我们有理由看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带给律师业发展的巨大机遇,我们同样有责任看到这次全会对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历史意义。有了这样的责任意识,我们才能主动承担起在这一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历史进程中我们应当承担的责任,我们才会不甘于只做历史机遇的分享者,还要做历史进程的推动者。我们要更加主动地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优势,积极投身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律支持,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尽责履职,为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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