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研究 >> 专业委员会 >> 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 >> 研究动态

市律协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日期:2013-12-10     作者: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3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来函征询《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 经组织环境与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讨论,征询委员意见后,完成修改意见并阐明相应修改理由。市律协于12月9日将书面修改意见提交市人大法工委。

      修改意见共计9条,涉及可以调解解决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纠纷类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市政府对各区县制定的具体措施的监督、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监管措施、增加奖惩措施推广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等 内容。
      环境与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分所李晨等律师主要参与了此次修改工作。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版权所有 ©2017-2024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