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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法中的适用”专题沙龙

    日期:2017-12-26     作者: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市律协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2017年第12次月度沙龙在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举行。本次沙龙由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李华平律师主持,20余名上海律师及应邀企业代表参与本次活动。
       沙龙首先以北京高院再审阿里巴巴员工病假旅游案展开,与会委员重点讨论了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法中适用的主要类型与范围。通过分析本案中北京高院的改判理由,以及劳动法律法规中有关诚实信用原则的两条法律依据。不少与会委员认为诚实信用原则贯穿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始终,即诚实信用原则在适用范围上类似于“帝王条款”的性质,劳资双方应当自始至终地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关于本案中涉及的虚假病假问题,不少与会人员认为这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典型争议类型,多位委员也以自身代理的相关案件进行分享,倾向性意见为:裁审部门主要审理的是病假单的真伪,不对应当休假天数做审查,并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单为准;至于部分医生在病假单中未载明病情,或写了“本人要求休息”等字样,一般来讲裁审部门不会直接认定劳动者不应当休假;关于病假单本身真实但请病假程序上存在瑕疵的情况,裁审部门一般不轻易做旷工认定。对于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泡病假”问题,建议从医院角度着手进行病假调查,至少警示医院考虑员工的真实身体状况客观地进行诊断建议;或者去获取请病假员工在休假期间从事与病情不相符合的活动等证据加以证明。
       此外,与会委员还就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法中的主要适用类型进行归纳总结。不少与会委员认为,劳动者诚实信用要求主要表现在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实现劳动合同目的上,不能把劳动关系行为泛道德化。在劳动关系中应当倡导诚实信用,但不能把”帝王条款“变成“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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