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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社会发展潮流 走包容性成长之路

2013年第12期    作者: 米振荣     阅读 13,026 次

  米振荣:闸北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闸北区委政法委委员,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公职律师。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近年来,闸北区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到处是欣欣向荣的景象。南部苏河湾日新月异,中部繁华区方兴未艾,北部产业区百川赴海。区委“南高中繁北产业”的发展战略也给我区律师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挑战。为谋求律师业发展与社会建设的“双赢”局面,闸北区司法局牢牢把握区委、区政府“两聚焦、三确保”的工作总基调,以“适应城区建设需要,顺应社会发展趋势”为总要求,着眼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服务民生的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引领律师业努力实现自我突破,并为创造依法共融、和谐共进的法治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开放引领人才升级 包容力促队伍转型

  清代魏源曾说过:“人才者,求之者愈出,置之者愈匮。”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才队伍的包容性成长是闸北区律师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人才的引进、培养及保护是我区律师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我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在飞速发展。截至20138月底,我区律所总数达75家,律师人数达952名,较2010年同期增长了30.41%。为鼓励有志做大做强的律所加快人才引进的步伐,区司法局经过调研,探索性地制定了《闸北区司法局关于律师行业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试行)》,以实现我区律师业高端专业型人才与传统复合型人才的科学架构。此外,为让优秀律师人才安心扎根闸北,区司法局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引进律师享受本区“人才公寓”的政策。

  引进后的培养工作是帮助律师融入新环境、适应新变化的重要环节。20128月,“闸北区律师实务培训基地”正式挂牌成立,开设的课程涉及各类专业领域,着力从知识更新、实务操作等方面着手,帮助律师自我突破。在区司法局的倡导下,我区多家律所,如盈科上海分所、“恒律联盟”、众华所、刘春雷所等还专门建立了所内青年律师培养机制,为青年律师的迅速成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此外,我们还注重政治引领、监管并举和文化建设。一方面,区司法局党委定期召开律所党支部书记会议、组织学习党的思想理论,主动关心律所党员的发展工作,并组织好律师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党员活动。党员律师也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其中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被评为上海市“两新”组织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黄河所沈继锋律师则荣获上海市“两新”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另一方面,区司法局党政领导、职能科室还定期走访律所,分别从律师党建、律所发展和律师执业规范等方面着手加强监管。而创刊近两年的《闸北律师》杂志,也已同区律工委、区律师行业工会一起发挥了文化阵地、凝聚人才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我区律师行业工会建设本着以人才队伍内外环境融合发展为目标,在服务律师的基础上,同样注重对律所行政人员的关怀,仅今年前9个月就组织律师、行政人员参加了篮球赛、乒乓球赛、钓鱼赛、观影活动以及微感言、微镜头征集活动等,从而使队伍的凝聚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

 

        改革创新发展模式 合纵连横包容成长

  我区律所多为综合性业务的所,规模化程度不够,但是通过创新管理模式、加强业内外合作交流,律师业的发展也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一)新理念驱动新模式,勇于尝试“敢为人先”

  如恒业所、恒建所因相同的发展理念和互补的专业背景结成了“恒律联盟”,通过采取合署办公的模式,在实现规模扩张、优势互补的同时,保留了各自的独立地位,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在资源互用、信息交流、品牌共建、利益共享及经验借鉴等方面也体现出比一般所更具发展前景的优势。

  (二)内外联动畅通渠道,通力协作“珠联璧合”

  探求业务的共享式增长是我区律师业转型的必由之路。蓝白所积极寻求同行业、同专业的业务合作发展模式,牵头广东、天津、福建、四川等国内劳动法专业服务领域的优秀律所,共同发起成立了国内首个劳动法专业律师事务所联盟——“中国劳动法服务联盟”,通过从跨省市的资源共享,建立规范的、标准化的互助、分享机制,以及劳动关系前瞻性研究等方面来促进各自乃至整个联盟在专业道路上的发展。为给律师事务所的成长提供便捷途径,区司法局积极促成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强强联手,闸北公证处分别与众华所、蓝白所、盈科上海分所签署合作协议,在专业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探索证据保全、遗嘱、股权转让、合同等业务的衔接和配合。此外,律所与金融、出版、房地产、贸易等行业、产业间的合作渠道也日益拓宽。合纵连横的业务合作交流,不仅使律所的品牌效应得以彰显,同时也进一步发掘了律所的成长空间。

  近年来,区司法局还积极推动业内交流,为律所搭建平台。今年,我们除了举办律师年会,促进业内交流外,还举办了律师业转型发展专题研讨会,深入探索我区律师业的发展道路。两年内,我们还分别组织律所与市北高新园区、苏河湾推进办开展交流,积极为律所同南北地区辖区企业搭建交流平台,现已初步取得了成效。

 

        扎根群众共存共荣 反哺社会责无旁贷

  群众是律师最基本的服务对象,闸北区的律师要实现律师梦、法治梦,就须本着“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同人民群众共存共荣。

        (一)拓宽渠道服务基层,融入群众“生根开花”

  近年来,我区律师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结对街镇、高校等方式反哺基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2012年至今,区司法局共牵头组织开展了7次大型义务法律咨询活动,近百名律师当场解答群众咨询73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群众好评率达到96%。此外,我区申房所的孙洪林,欧瑞腾所的马骏、王常栋和震亚所的周志强等律师也频频亮相电视台、电台,为广大上海市民解答法律疑惑。他们长期参与的“东方大律师”、“法治天地”、“甲方乙方”、“我要找律师”等节目已深受上海市民的喜爱。为服务好社区居民,我区9家律所、208名律师与“八街一镇”、208个居委结对,提供法律宣传、咨询及矛盾调解等方面的服务。在同高校合作方面,盈科上海分所、恒建所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共建了法律研究基地,在为专业院校提供理论研究以外的实践支撑的同时,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职业的学生创造实务培训条件,为我区律师人才引进埋下了伏笔。

        (二)践行职责扶助弱者,改进工作“别具匠心”

  参与法律援助是我区律师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基本途径。2012年至今,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共办理案件757件,接待咨询17071人次,“12348”热线咨询达10049人次,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80余万元及3套房产,收到感谢信5封、锦旗17面。亚太长城所的陈镞锋律师还被评为“上海市老年维权先进个人”。为方便居民,从时间上消除法律援助的服务盲区,法律援助咨询窗口实施双休日值班制,实现了“全年无休”。今年,为全面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管理,区司法局还专门成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考核小组,精心挑选了7名刑事、民事方面的资深律师担任评估考核小组成员,他们从程序、实体等各环节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评判,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提供经验性的意见。

  (三)突发事件民利为先,殚精竭虑“厚德载物”

  相比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律师参与突发事件的调处则更能维护群众的直接利益。近年来,我区律师积极为政府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在挽回群众损失、维护群众利益的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收获。今年上半年,我区某街道先后发生了两起突发事件:一起为城管执法过程中,执法对象突发脑溢血,后医治无效死亡的事件;一起为动迁基地发生动迁户饮农药自杀的事件。名江所的谢晋律师放弃休息和推迟与客户的约定,参与了这两起事件的调处。他一方面安抚死者家属、对他们开展理性维权宣讲;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对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化解建议,并最终成功化解了这两起事件。正如《国语》所说:“唯厚德者能受多福”,名江所也因此与街道建立了维护社区和谐的长期共建关系。此外,刘春雷所、翰森所也曾因成功调处突发事件而与有关单位开展了合作。

 

适应城区发展需求 共筑中国梦闸北篇

  近年来,区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适应城区发展的需要,从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谐稳定和旧区改造等方面,为打造“繁荣闸北、和谐闸北、幸福闸北”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致力区域经济建设,使智使勇“人尽其才”

  近年来,区司法局积极引导律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鼓励律所利用自身优势引进企业来闸北区投资注册。如盈科上海分所引进了无锡润地利集团、山西某新能源集团以及10亿元注册资金的百合百富私募基金等。律师参与该项工作,一方面能让投资者看到政府及企业是讲法律、重规则、守诚信的招商者形象,使他们产生投资安全感;一方面为项目洽谈、签约等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从多角度预防风险,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此外,区司法局还不断健全律师“进园区、进厂区、进商业街区”的工作制度,并依靠“非公企业法律服务指导中心”等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律师通过定期为区内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为企业量身定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方案,组织企业有关人员旁听与其工作业务相关的案件庭审,帮助企业有效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中立身份力促和谐,参与维稳“各显神通”

  近年来,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律师以“第三方”的中立身份参与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来,从突发事件和群访矛盾化解方案的制定,到直接介入矛盾调处和涉法信访工作,律师充分发挥了自身优势。自2012年至今,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律师陪同区领导信访接待总计99人次;协助完成信访事项核查34件;268人次的律师参与区职能部门及各街镇突发事件或群体性矛盾的处置和化解。恒业所主任律师张慧卿还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

  而今,闸北律师并非单纯地参与信访维稳工作,而是从已发生的社会矛盾中,帮助政府总结经验、防微杜渐,并积极探索更适合地区科学发展的措施和途径。如:2013年年初,沪太路某小区地下车库严重积水,导致多辆轿车受损,其中不乏高档车。在有关部门召开的紧急会议上,盈科上海分所的胡才斌律师提出从查明地下车库进水原因及明确责任承担主体着手,为整起事件的善后处置打开了思路。之后,他又从不同主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获取赔偿途径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为妥善处理该事件提供了智慧保障。虽然矛盾已被化解,但对于律师来说事情却并没有结束,在考虑到上海的黄梅天气及汛期可能引起地下车库积水的情况后,胡才斌律师撰写了《地下车库进水导致车辆受损问题的思考》,为防止再次出现类似矛盾提供了借鉴方案,也为城市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针对历年来我区各类信访事件遗留下的“案结事未了”的情况,区司法局也积极创新工作方法,组建由调解员、宣讲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组成的“双员双师”信访矛盾化解工作队伍。为提高调处纠纷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区司法局制定了《“双员双师”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并在“八街一镇”挂牌建立了“双员双师”工作室。今年前8个月,共受理重大群体矛盾92件,调解成功80件;受理个体重大疑难复杂矛盾118件,调解成功95件;受理信访终结矛盾10件,调解成功6件。实践表明,律师因其中立的身份以及专业性和规范性,较能被上访者所接受、信任,扮演了沟通者和协调者的角色,与传统老娘舅式的调解形成互补,使信访疑难的调解更加规范有序,也更能引导上访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为此,区司法局领导专门就“疏导心理,疏解矛盾”等话题与“东方网”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三)合力共建宜居闸北,服务旧改“义不容辞”

  区司法局在2011年出台了《闸北区律师介入动迁服务规则》、《闸北区律师参与专项矛盾化解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律师参与相关工作的职责。此外,为确保服务旧区改造、动拆迁工作的人员专业性、稳定性和连贯性,我区制定了“一条龙介入”的方案,让律所或律师与服务单位签订项目责任书,由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全程参与征询、宣传、接待、起草补充协议、提供法律意见、听证、协调会等过程,中成永华所参与的“桥东二期”旧改便是近年来较成功的实例。

  2012年,闸北区共拆除旧房屋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4071户居民受益;完成新龙广场等10个基地收尾或基本收尾。6街坊天星大楼东块旧改征收基地实施群众参与征收机制,仅用87天居民的签约率就突破了85%,二次征询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被评为市“房屋征收样板示范基地”。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闸北区律师的默默奉献。2012年至今,我区共有70人次的律师接受区司法局的指派,参加司法强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为涉及672户居民、7家商户的司法强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法律意见。

  首次召开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达成了多方面的共识,将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律师业的发展也必将寻找到新的契机。闸北区的律师只有认清社会发展形势,顺应时代前行的步伐,不断探索业内外的合作渠道,方能不断突破自我。区司法局也将继续遵循科学发展的规律,引领我区律师业同各行各业、城区建设一起联动发展,为不断推动法治社会的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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