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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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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周天平 ( 副会长)
比较几百年欧美律师发展史和几十年的中国律师发展史,根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笔者认为,中国律师的发展面临已不仅是数量问题,更重要的是律师文化的成型与提升。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灵魂对人的精神起控制和主导作用,由情感、良心、价值观等构成。笔者参与律师协会工作几年,感到上海律师已具有并正提升下列文化内涵。
一、自我约束感。与欧洲各国律师交流发现,律师协会最重要功能就是约束律师的执业行为。一个律师的行为不端会影响整个律师群体的社会形象。在公权力部门日益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当下,上海律师也意识到:“自觉遵守执业规范”与“依法保障执业权利”是一个天平的两端,“自觉遵守执业规范”这一端必须同步加强。
二、社会责任感。在我国十大类近100种社会中介组织中,律师是最有机会和能力、履行社会责任最多的职业。律师积极参与法律进社区、参与大调解、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参与化解维稳、以体制外法律专家身份辅助政府依法行政、以代表委员身份参政议政,帮助找到社会各方面利益最大公约数的大量实绩证明:律师具有天生的社会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已经成为上海律师文化的核心内容。
三、政治归属感。上海律协在2012年举办“纪念上海律师公会100周年”的活动中研究发现:中国律师在共产党执政前和执政后都是共产党的统战对象。律师是共产党的政治盟友和法律助手,这是中国律师经过100年风雨洗礼后形成的政治归结点。律师作为新的社会阶层,成为极有活力、极有影响力的统战力量。
四、法哲学思维观。我们的法律体系处于“骨头加补丁”阶段;司法机制还在改革完善中;行政领导正逐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种法治环境下,律师当积极修炼法哲学思维。法哲学是关于法的最高形式的理论思维,其本质是弄明白法的“所以然”,即弄清调整对象的内在规律。恶法、冤案都源于这些规律没弄明白。中央政法委部署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即基于法哲学的思考:律师制度不仅是私权利保障的辅导性配套,更是公权力的制约性配套。法哲学思维是律师办案中应对一切不确定因素和变化发展的“定海神针”。
五、美学艺术修养。音乐、书画、建筑,这些艺术同律师的执业艺术也有关系,线条艺术和布局美感是她们的共性。这些美学修养可让律师养成执业过程中的精益求精作风,养成对结果目标的完美追求,让粗放的变成精细的,让莽撞的变成审慎的,让“戳轮胎”的变成“补轮胎”的,让不计后果的变成注重完美结局的。
六、互联网应用观。在互联网全覆盖天下的今天,人们的生产生活出现了两种模式:用线下引导线上的叫“+互联网”,用线上引导线下的叫“互联网+”。上海律师已然意识到:线上形成的法律关系会分别重复、交叉、独立地叠加在现有的线下法律关系上,线上和线下的互动关系也会影响我们的法律服务手段和方式。缺少互联网文化和互联网应用技术的律师,将来肯定会被淘汰。这个互联网应用观将是我们律师文化中影响最大、使用最广的内涵。
苏格拉底说:知识是学出来的,智慧是悟出来的。容后人补一句:文化是修炼培养出来的。中国律师队伍的建设已从数量发展阶段提升至文化修炼阶段,律师文化内涵的修炼提升将促进律师业的真正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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