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司法局召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行风建设动员会
日期:2006-06-20
作者:宝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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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宝山区司法局召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行风建设动员会。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精神和要求,动员和部署局系统教育活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司法局副局长茅忠宏传达了中央、市委、区委及司法部、市司法局有关领导讲话、会议精神;赵平副局长部署了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工作;区律师代表团团长钱翊梁和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有根就宝山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行风建设、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提出了三点要求:一、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二、规范有序,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三、狠抓落实,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沈秋余同志肯定了宝山区在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并对今后如何做好纠风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二、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进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民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从而扎实开展好我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工作。三、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做到理念大增强,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改进,效率大提高,努力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市司法局纪委书记康家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会上,康家同志肯定了宝山区在法律服务行业纠风工作上所做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并对今后如何做好纠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对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行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法律服务行业的“生命线”。 二、要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落实“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抓好今年的法律服务行业纠风工作;三、要善于寻找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上的薄弱环节与薄弱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今年的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工作取得新成绩;四、要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使法律服务行业成为社会公认的文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