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8日下午,市律协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会与上海旅游法治研究中心、上海长三角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徐汇区司法局4家单位在徐汇律师之家共同举办第七期“旅游法律沙龙”——民宿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
上海市旅游局管理处缪佩珍副处级调研员、奉贤区旅游局发展科刘喆科长、静安区旅游局管理科陈芳同志及闵行区旅游局相关同志,华东师范大学庄志民教授、胡平教授、吴文智博士、华东理工大学居阅时教授、上海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郑世卿博士及上海青旅、趣居民宿、汇业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政府、院校、企业届、法律届人士共二十余名嘉宾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由市律协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旅游法治研究中心刘巍嵩律师主持。刘巍嵩介绍了当前民宿法律研究的情况及浦东新区试点文件解读情况,并对本次研讨会的议题做了介绍。研讨会各位嘉宾均做了发言,对是否要进行规模限制、如何限制等问题进行热烈的讨论,有些问题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正反方各自的意见。与会嘉宾认为民宿应该秉承文化理念和价值,立足于“三农”,区别于酒店,设置一定界限,因此,集约化、连锁化、超大规模体量的民宿发展模式应当谨慎对待。在一定时期为发展民宿可以采用这样的方式,但应有所控制。对于如何控制,专家们从房屋权属类型、经营者、客房数量等多方面做了设计。同时,部分专家还呼吁应将城市民宿作为上海特色列入立法调研。本次研讨会成果丰硕,得到了与会专家的高度评价,将会为《上海民宿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