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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治学:海纳百川,华政为源
1979年我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是华政复校后的第一届学生。一晃30多年过去了,回首那些与青春有关的记忆,我依然能够如数家珍,比如自己那面朝草坪的40号楼315室的宿舍,每个月17元的助学金以及1角7分钱的菜底+大肉+汤的食堂编配餐等等。1983年我顺利从华政毕业,我的导师庄咏文教授选择我留校任教。从那时起,我就主攻知识产权法,直到现在都没有脱离这个专业。
1991年,我有幸被由美国福特基金会支持的“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基金CLEEC项目”选中,踏上前往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学习的旅程。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我接触到了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学者,如美国专利法修改的执笔人魏格纳教授、中国台湾的刘江斌教授和来自日本竹中俊子教授等等。通过聆听名家授课、参加国际学术研讨,我的学术功底进一步夯实。更重要的是,2年留美求学经历提升了我的眼界,引领我开始站在国际视野的角度来看待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发展历程。现在回想起来,这段历程对我将来的事业发展是决定性的。
1994年,我学成归国,在时任校长史焕章的鼓励下,着手创办华东政法学院科技法研究室,这在当时司法部部属的几所院校中还是第一个。自己也成为了学校最年轻的教研室主任之一。有了最初史校长的支持,我才有机会在这一新领域站稳脚跟,乃至在之后成立的中国科技法学会里,从理事、常务理事、一直做到副会长。
1995年,上海交通大学筹办法律系,时任校长翁史烈院士致函华政,希望调我支持交大法律系。于是,我开启了在交大八年的“创业时光”,担任了系主任和交大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并于1997年评为教授。同时也见证了从交大法律系到交大法学院,那一点一滴的成长。
2001年,我得到了美国国务院的富布莱特基金会的资助,来到具有百年历史的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访学。在那段时间,我大量参考了欧美电子商务的有关立法,完成了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框架的设计的研究课题。
回首往昔,我发现自己之所以能够在知识产权、科技法等领域取得一定的成绩,与在华政、交大,以及华大、宾大的治学经历是分不开的。正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通过对这些院校不同优势的吸纳,促使自己的知识结构更加完善。而多年国内外知名学府的求学之路,也令我学会了借助全球化的眼光和心态去接受域外经验,在取长补短中开拓崭新的研究领域,在以人为本、面向未来中拓展学术思路和职业天地。
法律事业:海派律师,有容乃大
随着交大法律系各方面走上正轨,回想过去求学、治学之路,我开始思考这样的问题:知识产权不应该局限在理论的范畴,而是一个同社会、司法实践紧密结合的实务问题。自己应当通过所掌握的知识为社会提供实实在在的专业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正确实施;通过客观中立的地位,参与社会治理,为服务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于是1999年,我与几位志同道合的挚友经过对西方国家一些著名律师事务所的考察,决定在国际化大都市的上海,创办一家有竞争力、有规模、有专业化分工合作、有民主管理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在这样一个理念的触动下,我开始走上了实务的道路,创办了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在事务所起步的阶段,只有15位合伙人,50多位律师,年创收仅仅900多万元。16年过后,今天的锦天城已经发展到拥有15家分所、200多位合伙人,1000多位律师,年创收超过9亿元的大型律师事务所。
从法学教授到律师,我不仅经历了职业角色的转变,也在这样的过程中感受到自己肩负着更大的责任。如果说法学教授是传播法治理念,培养法律人才的传道者,律师就是促进司法公正, 提高司法审判质量的先锋。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说过:“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有三重境界:其中一重就是有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在诉讼活动中,律师站在各自委托人一边,帮助当事人维护和争取合法权益, 互相制约,保障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充分实现程序的选择权、参与权;另一方面,律师通过辩护、代理及发表的法律意见,帮助法官客观公正掌握法律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使法官在程序中真正处于中间地位,做出公正判决,进而实现司法公正。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成功代理了大量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如“衣念公司诉淘宝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此案是全国首例判决大型网络交易平台承担帮助侵害商标权责任的案件,一定程度上确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承担帮助侵权责任的过错判断标准。也对商标权利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得到充分法律保护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在中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的时代里,中国企业吃了不少“法律亏”。尤其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中国公司往往处于弱势一方。外国公司时常以知识产权之名,行商业竞争之实。2013年,我们就打了场保护中方公司利益的经典战役。世界最大的轮胎制造商圣莱科特国际集团曾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华奇公司生产轮胎的工艺技术侵犯了其商业秘密和专利申请权,并提出巨额赔偿。在接受华奇公司的委托后,我们的团队对涉案数量庞大的各类证据及复杂的技术流程进行细致的对比、论证,同身在美国的圣莱科特国际集团在法律上、技术上进行了长达三年的博弈,最终成功维护了中国公司的合法权益。
除了在商事争议解决中为当事人的平稳经营保驾护航外,我认为律师还应该具有社会责任感。这也是我代理上海世博会法国馆“高架立体建筑物”发明专利侵权案的原因。本案的顺利解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也保障了世博会重要场馆的正常运营,在当时获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一路走来,时间桥头,鲜花满径,但荣誉背后所经历的种种磨砺,冷暖自知。对此我的感悟就是:首先,人需要在社会中成长,只有投入社会亲身办了案件以后才能对社会实践中新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把握。其次,要能吃苦,一个案件到律师手里,就像一块玉石,怎样才能够雕刻出最好的作品,就看在每个案件中注入投入了多少精力,有时候就要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最后,对于律师,尤其是对年轻律师来说,注重在实践中磨砺的同时,还要切忌浮躁的心态。当把一份工作升华到当成事业来追求时,荣誉、地位抑或财富也就水到渠成了。
我在《海派律师的三重门》中有过这样的话:“海纳百川,兼容并蓄,是海派精神的核心和灵魂。如果说,忠于法律、理性严谨代表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普遍特征,那么,上海律师还以其积极向上、博采众长、求新求变、不拘一格、追求发展的做派,在全国律师界颇具特色。将‘海派’的精神一以贯之就必须具备有容乃大的气魄,要擅长以全球化的眼光和心态去接受域外经验,在取长补短中拓展新领域;要打破大上海自负心态,以开放的视野和胸襟接受新生事物;要打破惟利是图狭隘的商人意识,以人文的关怀充实职业成长道路,在以人为本、面向未来中拓展职业天地。”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抱有这样的想法,也一直努力坚持将这样的态度贯彻到平时生活、工作的点滴中:充满激情又从容不迫,博采众长又兼容并蓄,在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上不断开拓、前行。
人生态度:天道酬勤,心存敬畏
我的人生座右铭是“天道酬勤、心存敬畏”。“天道酬勤”是指凡事都要努力,可是努力之后,也未必成功。但不管如何,应相信成功只不过是早晚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有些人可能会太顺利了,也许心态会膨胀、路会走歪,所以第二句话就是“心存敬畏”,要规范自己的言行,要有对法律的敬畏,对职业操守的敬畏,对制度的敬畏,要有做人、做事的底线。当事业走的很顺时,各种荣誉纷至沓来,这时要对自己有所警惕,客观认识自己的不足,做到宁静而致远。
我经常自豪地跟周围人说,自己是“身兼五职”:一是大学教授,要上课;还担任了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的执行院长,在培养社会执业律师、公司法务、政府公职律师这方面,要在其位,谋其政;二是担任了五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要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要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要审查很多文件;三是担任了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南非商事仲裁中心、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等机构的仲裁员,每年几十个案件,其中1/3是首裁,要开庭,看材料,写裁决书;四是担任了第八届、第九届副会长,分管宣传、维权、事务所管理等工作,为上海乃至中国的法制建设献策建言;五是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业务和事务所管理。要让这个事务所正常运转,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所、强所”,另外还要带领知识产权团队完成创收指标,有时还必须亲自出庭、亲手办案。有的人一听傻眼了,这怎么忙得过来?但我认为,工作不管再难再累,如果把它当成毕生的事业来做,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再辛苦也值得。这不是单纯为了追求经济上的回报,而是通过努力做事的态度,赢得社会的认可、同行的尊重、实现自己的法治理想,从而使自己更加自信,内心更加强大,达到自我境界的提升。
寄语学子:真善和美 蔚为大观
许多法学院的学生进入律所之后,自然会面临着职业发展的问题。我认为,一名新人的成长必然要经过一定年限的磨练,要一步步地去跨越各级台阶。一个年轻律师在业内要达到一定高度,没有十年以上的经历是不可能的。所以年轻人在成长中还是应该坚持低调做人、踏实做事,正确地对待荣誉,还需要对自己有明确的定位,才能在此基础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有些年轻人总是热衷于寻找一种标准去衡量自己的人生,实际上这种标准是在人生到达不同的高度时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所以大可不必纠结一时一地的得失。
结语
最后,我将自己人生的座右铭送给全体法律人,以此共勉:做一个求善的人,坚守公平正义;做一个求真的人,明辨是非曲直;做一个求和的人,促使纷争止息;做一个求美的人,致力独善兼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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