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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来访
2016年9月2日,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先生来访。会长俞卫锋,副会长管建军、潘书鸿等接待了大法官先生一行。
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1990年被任命为美国联邦第三区上诉法院法官,由乔治·W·布什总统提名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2006年1月31日正式就任。
在座谈中,大法官先生以对话的形式介绍了美国联邦与州的权力分配原则、联邦法院的职能、最高法院受理案件的类型及处理方法等。大法官还提到,作为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深入的思考,保持开放的心态,多倾听意见,并且公开地进行解释。大法官向在座的各位律师阐述了自己的司法哲学,并且让大家了解到最高法院大法官生涯鲜为人知的一面。
参加接待的还有市律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金立宇、孙志祥,委员刘爱军、李骐、刘炯,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张小明等。
旁听感言: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到访,在市律协的推荐下,我得到了一个旁听座谈会的机会。在去的路上我暗自猜测,“联邦法官”,是地方法院还是上诉法院?不会是最高法院那九位长老吧,他们会来中国?到了市律协接待大厅,看到屏幕上一行大字“WARMLY WELCOME THE HONORABLE JUSTICE ALITO”,我们立即反应过来,真的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相信全世界的法科学子都会对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怀有崇敬之心。我只有两个字,兴奋!
就座后,我坐在俞会长的身后,正面对阿利托大法官。整个交流采取问答的方式。阿利托大法官用平缓随和的口吻与我们交流了美国各级联邦法院的受案范围、联邦最高法院受理案件的情况与受案标准、大法官们审理案件的流程、少数意见的价值、遵循先例的情况等等话题。其中不乏一些有趣细节。比如,大法官之间会因不同观点相互争执,但共进午餐期间不许讨论案情。大法官的措辞让我意识到,可以用简单的英语传达复杂的信息和深刻的智慧。接着,参会的几位上海律界大咖向大法官提了一些问题。比如,当法律条文不够清晰时,如何推断立法者的本意?大法官引用了耶茨诉美利坚合众国(Yates v. United States)一案作答,现场气氛很活跃。作为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也发表了对他的同事们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看法。
交流结束后,我们还获得了与阿利托大法官合影的机会。这应该是我法律生涯所能见到的最大牌的法律人!
真的要感谢、俞卫锋会长、律师学院教务长陈一沁老师、培训班班主任薛侃老师为我们提供这次机会。作为一个刚入行的实习律师,我很荣幸,这次会面将激励我在法律职业生涯中坚持理想、不忘初心。
李兆兴
北京铸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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