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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之甲方乙方

2016年第03期    作者:陈业    阅读 7,674 次

2016224日下午,在地标式摩天大楼上海中心五楼会议室,由上海市律协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特邀委”)主办的首场“总法律顾问沙龙”拉开了序幕。

本次活动由特邀委副主任裘索律师主持,会长俞卫锋、副会长邹甫文、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陈露洁、特邀委主任徐珊珊律师出席活动并发言。

活动邀请了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公共政策高级法律顾问冯建妹女士,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及总法律顾问谈臻先生,上海电气首席法务官、上海市律协特邀委副主任、上海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童丽萍女士,资深律师费宁,上海市律协特邀委委员徐培龙律师作为演讲嘉宾与其他来自企业的80多位总法律顾问、律师代表等法律人围绕“律师服务之甲方乙方”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活动现场座无虚席。

特邀委主任徐珊珊律师在致辞中表示,上海市律协特邀委是上海市律协19个专门委员会之一,服务于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外国律师,其主要职能就是与这些服务群体建立沟通的桥梁,开展相应的信息登记和职业培训等服务,让特邀律师也享有广大执业律师相同的权利。除此之外,特邀委还肩负着一个更为重要的使命——协助建设律师职业共同体。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也正在于此。社会执业律师与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履行着同样的法律服务职能,但在实务中却因为身处不同的部门,而最终形成如“甲方乙方”一般的关系,鲜有交流,缺少互动。特邀委希望通过举办各种活动打破这种身份束缚,创设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让大家换位思考,畅所欲言,为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活动首先由总法律顾问嘉宾代表发言,与大家分享了大型企业该如何评价和选择外部律师、公司采购法律服务的标准是什么、招标中是否“报价决定一切”、选律师的信任是如何产生的、是否要建立律师数据库等一系列问题的思考和看法。

冯建妹女士着重分享了选外部律师的信任是如何产生的以及产生信任的几个重要因素,包括律师的硬能力和软能力,如专业知识和能力、简捷的口头沟通能力、跨文化跨语言工作和沟通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等。同时冯建妹女士对特邀委创设的交流平台非常赞同,认为这个平台将为公司法务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

谈臻先生从公司律师的定位、与外部律师的关系、哪些情况下需要外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评价和选择外部律师考虑的主要因素以及其对外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思考五个方面阐述了他对律师服务之甲方乙方的看法。谈臻先生认为公司律师的角色应从公司守门人转变为公司的业务合作伙伴,进而发展为公司的战略顾问,在这个转化过程中,公司律师对外部律师及其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要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公司律师与外部律师之间不再是竞争关系而是合作关系。外部律师在与公司律师合作的过程中应更加主动地了解客户的战略意图、业务架构和盈利模式,前瞻性地为客户积极考虑和科学预测可能的运营风险和商业机会,努力和客户及其公司律师之间形成健康、可持续和战略性的协同关系。公司在选择和评价外部律师时,尤其希望所选的外部律师对企业所做的业务以及所处的行业有较高的熟悉程度。此外,外部律师的责任心、反馈速度以及服务费用也是选择和评价外部律师的重要考虑因素。

童丽萍女士基于企业法律工作的目标和需求,分析了外部律师和公司法务各自的优势和工作特点,分享了律师库建设的启发和体会。她认为好的平台、个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及机遇是律师成功的要素,专业敬业、可信可靠、大气谦和、高效客观的律师最受欢迎,律师对客户情况和需求全面深入地了解是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公司招标时应综合评估律师方案的性价比来选聘律师。优秀的法务团队善于发掘法律服务需求,有利于律师业务的拓展和正确评价律师,希望律师“知公司所不知,能公司所不能”与公司法务相辅相成,相互尊重、理解、信任,共同成长。

活动第二阶段由社会律师嘉宾代表发言,与大家分享他们在工作实践中以及与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合作过程中的心得与感受。

费宁律师对不同企业聘请外部律师的现状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企业在选聘外部律师时最关注的是外部律师口碑,一线大律师参与程度等问题。但他建议,企业在选聘外部律师时不仅应当看名气还应当看律师的为人是否谦和大气睿智等。外部律师与公司法务应当交朋友,知己知彼,共同为企业服务。

徐培龙律师结合本次沙龙主题表示,社会律师作为律师服务中的乙方希望听到作为甲方的公司企业的需求。同时他认为企业在选聘外部律师时要考虑律师及律师团队的专业性,选择自己需要的。

随后,活动进入互动环节,参会人员就嘉宾代表各抒己见,会场气氛热烈。

黄荣楠律师结合案例与参会人员分享了如何看待律师收费的问题。他认为律师应当与客户先行沟通,依据不同情况决定是按计时收费还是风险代理收费,并对此加以约束。此外,律师和客户应当建立信任关系,律师要站在客户的立场考虑问题,客户也要信任和尊重律师。

特邀委员会委员张大年律师从外部律师的角度与参会人员分享了自己的想法。他认为客户选择律师的同时,律师其实也在选择客户,律师与客户要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而对于“律师库”的建立问题,他认为要根据业务项目的不同分类,越来越细化和专业化。

现场许多公司企业总法律顾问都对建立“律师库”表示了支持,并与参会人员分享了公司企业的实践和做法。外部律师也都积极发言互动,分享他们在与企业法务合作中的感触。

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陈露洁副会长介绍说,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是为企业以及企业法务人员提供服务的平台。作为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和作为乙方的社会外部律师都是法律职业人员,要各展所长,携手并进。上海市法律顾问协会在即将推行的系列活动中也将邀请参加,以促进企业法律顾问和社会外部律师的沟通与交流。

最后,俞卫锋会长对本次沙龙活动进行了总结。他说,供方要多考虑需方的要求,需方要多听听供方的难处,企业法务与外部律师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同时,俞卫锋会长充分肯定了上海市律协特邀委创设这样一个学习交流平台的重要意义,他希望以后外部律师与公司律师、公职律师的交流活动越来越多、越来越广、越来越细,交流的形式更加广泛,希望借助这些活动建成一个法律人聚会交流的大平台。

外部律师在与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合作以往缺乏深入交流的机会,也少有互动,而本次沙龙活动让双方畅所欲言,面对面沟通交流,以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上海市律协特邀委今后将开展一系列活动,希望为外部律师、公司律师、公职律师以及外国律师提供一个可以交流经验,互相答疑解惑的机会,创设一个学习和沟通的平台。更希望通过这些活动让大家携手并进,共创法律人美好的未来!

沙龙活动临近尾声时,与会者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和意犹未尽,并期待下一次的交流活动。本次沙龙活动是市律协特邀委2016年的第一次活动,反响热烈,报名火爆,但由于场地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满足每一位报名人员的参会需求。今后,上海市律协特邀委还会举办一系列的交流活动,让大家都有机会参与其中、分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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