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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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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5年9月7日,经过30多场激烈竞选,市律协34家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新鲜出炉。本届主任竞选备受业界关注,盛况空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激烈程度。有16场竞选的主任候选人达到4人以上。竞争最激烈的融资租赁与互联网两家业务研究委员会分别有9名律师同场PK竞技。然而,竞选的落幕并不意味着一切已经尘埃落定,业务研究委员会的竞争才刚刚开始。根据《计分规则》,每年度积分未达到120分或是积分排名最末两位的业务研究委员会都可能面临重新组阁的风险。压力与重任,能否转化为动力?精英荟萃的新任主任们可谓众志成城,他们不仅充满干劲,更是踌躇满志,在这个继往开来的新时期,力求立刻能为律师行业干出一番大事来,让在业务研究委员会担任职务的每一名律师更多地为广大律师同行发出自己的光和热,使业务研究委员会成为连结住每名律师会员的纽带。作为一名上海律协的会员,想必也是激动不已,有所期待,希望了解究竟有哪些工作会与自己有关,能够参与到其中又或是能够从中受益。对此,《上海律师》杂志将在最近几期特别刊出《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市律协十届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谈各自工作思考》专栏,且让我们一看新生代的律界精英如何勾画业务研究委员会今后四年的新蓝图,能否带我们的会员们飞起来。
深化国企改革启航“四个加强”来助澜
洪 亮(市律协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国企改革从政策探讨和部分试点转入全面推广与深化阶段,伴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十届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也提出了“四个加强”的工作思路:
一、加强培训交流,提高业务素质
委员会将继续扎实工作,组织丰富多彩的交流、培训、实践活动,让委员们从中获得经验、增强委员们业务研究能力,拓展委员们的执业领域。鉴于国资问题涉及法律领域广泛,与其他部门法联系程度紧密,业务培训的范围将适当扩大,同时加强各委员间的交流学习,并邀请一些国资国企业务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和相关机构资深人士进行交流、探讨。
二、加强沟通联系,拓宽工作思路
通过与其他委员会、外省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提高委员会和每一个委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了解其他委员会、其他省、市律师协会国资国企委员会的工作动态,学习先进的工作理念、管理手段和运作模式,并建立与沟通国资国企委员会之间合作渠道。提供委员会更新的工作思路,为各位委员提供良好的交流与沟通平台。
三、加强理论研究,完善操作指引
新一届业务研究委员会将做出实质性的、富有建设性的业务理论成果。委员会将在国资国企法律领域推出统一规范的业务文本或理论研究著作。并会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组织委员们对《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法律业务操作指引》进行修订,保持操作指引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四、加强部门合作,拓展社会关系
委员会将继续开拓与法院、检察院、国资委、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渠道。通过与市政各部门建立积极的联系,为委员会及委员们搭建更多与外界交流的平台。为委员会创造更多的社会活动机会,使得委员们在国资国企领域的业务知识、社会关系都能迅速得到拓展。
保险行业发展空间巨大
专业法律服务保驾护航
周 波(市律协保险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受众多利好政策刺激,2015年上半年国内保险业利润增幅突破200%,迎来“保险史上盈利最好的一年”。截止到2014年年底,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已突破2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三,期间年增速高达28%,同期国内保险机构数量也由1家发展至195家,我国保险业未来增长空间仍然巨大。在保险业高速发展背景下,上海律协保险业务研究委员会希望进一步促进广大保险专业律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律师与保险行业从业者的交流和合作。希望通过以下五项措施,在2015-2016年度为保险专业律师提供专业平台服务,进而为保险行业的加速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继续开展好研究会的各种活动。研究会拟就保险法律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各类疑难案例继续举办内部研讨活动,对外公开讲座,并将继续邀请更多法律专家和保险业内人士与律师们进行探讨。
二是加强与其他工作机构的互动。拟组织拜访相关部门或与相关单位开展座谈会,如上海保监局、上海仲裁委、保险行业协会等,从而加强双边紧密联系,促进双边交流和合作;,进一步拓展研究会的活动范围。
三是加强与保险公司的交流和合作。未来一年中,研究会拟邀请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资深保险专家,继续开展有关保险法律业务的系列讲座,关注保险领域的动态和新发展。
四是加强各委员间的交流学习,主要体现在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加强有关保险法律业务内容的交流与学习,并邀请一些保险法律业务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和相关机构资深人士进行交流、探讨。
五是不断总结保险法律业务经验,制定和出版相关保险法律业务指引和规范,从而提升保险法律业务技能,并将此作为研究会的一个长期目标。
传承、研究、交流、指引、复合、创新
季 诺(市律协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上海市律协第十届理事会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十届房地产委员会”)的工作思路定位为传承、研究、交流、指引、复合、创新,致力于为上海房地产律师提供一个业务研究和业务交流的平台,通过研究和交流来提高业务水平,拓展业务深度和业务方向,进而实现上海房地产法律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
传承:房地产法律服务是一个比较成熟和传统的服务,前辈律师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十届房地产委员会将系统学习前辈的专著、论文与实务,夯实基础,传承经验。
研究:十届房地产委员会将一方面着重对于一些重大的尤其是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和研究,另一方面则加强专项课题研究,以帮助委员们快速提高在个别领域业务能力的深度,增强竞争力。
交流:在研究的基础上抱着开放的心态共同交流才能实现共赢。十届房地产委员会将同时展开内部交流和外向型交流,包括与学界、司法界、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外资所、兄弟省市的房地产律师的交流。
指引:十届房地产委员会希望将工作成果惠及上海全体律师,将把委员会的研究和交流成果向上海律师汇报,并在必要的时候编撰整理为相关指引,便于行业规范和进步。
复合:房地产的法律服务客观上随着市场的变化已辉煌不再,形势非常严峻。一方面需要深度,另一方面又需要宽度。单个领域的专业律师已不足以完全满足客户的需求。十届房地产委员会将重点关注如何形成复合性服务。
创新:房地产法律服务律师想脱颖而出除了不断加强在原有领域的业务能力外,还需要着重探索和研究新的业务领域和方向。十届房地产委员会将力图通过委员会的工作帮助委员们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与时偕行 乘势而为 创造辉煌
张鹏峰(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十八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四中全会又提出各级政府都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之新《行政诉讼法》的大幅修改,这些新形势和新变化,促使本研究会必须与时俱进,有所作为,抓住这难得历史机遇,应对好这巨大压力。
个人力量毕竟单薄,本研究会已然加入了一大批有志之士,故应发挥群体智慧和力量,努力使本研究会在上海律协各研究会中作用凸显,也要在全国律协和各兄弟律协行政法研究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为此,本届研究会将开展如下工作:
一、外联工作:以专题调研、合作交流等形式,接轨市政府法制办、市高院行政庭、市三中院、三分检、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团、市法学会、全国律协相关研究会、中国法学会等有关组织,建立起广泛联系,并争取让委员们加入到上述组织中,以此提高本研究会的专业实力和影响力,以及全体成员的经验和眼界。
二、规则制定:加紧修改和完善律师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操作指引,拟在2015年完成;制定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拟在2016年完成;修改和完善律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操作指引以及制定律师参与听证程序操作指引,拟在本届任期内完成。
三、立法修订:对于市法制办等部门交办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修订建议和意见,分工分组、保质保量完成。
四、法讯工作:在上届研究会已有的操作流程基础上,加以完善和提高,争取在上届成果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五、委员培训:提高本届研究会成员的能力和水平,亦是研究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拟从以下措施中提高:工作中提高:开展前述工作,就是对全体成员能力提高的过程;专项培训:以庭审观摩、培训班及疑难案件讨论等形式让全体成员在参与中成长,争取本届任期届满时,每名委员皆为精通人士。
拥抱机遇 迎接挑战让我们做得更好
陆敬波(市律协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凭借着60名专业劳动律师、9个业务小组和1个业务研究方向的合作分工,新一届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致力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做大业务、提升影响力。为此,本届委员会提出如下工作思路:
一、委员主体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发挥委员主体功能,即是实现人和优势。对此,应做好相应的制度建设:明确主任与各副主任职责分工;按功能和专业设置若干工作小组和专业小组;制定履职规则确保民主管理;建立激励监督机制,确保执行到位。
二、开门办会
抓住天时与地利之难得机遇,开门办会是不二选择。整合资源的方式包括:吸收优秀的劳动法学者成为特邀委员;与国外同行合作,“走出去、请进来”;构建法律服务合作平台;建立业务合作框架,等等。
三、业务导向
作为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应当以业务为导向。为此有以下课题需要重点研究:“互联网+”劳动法业务;“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下的海外雇佣法律服务;依法治国的东风下的政府采购业务;和谐劳动关系与群体/集体劳动关系业务;上海自贸区、科创中心和总部经济与新型劳动法业务开发。
四、研之有物
研究应当有成果,成果必须有形化。为此,应借助纸质与电子两个形式,形成立法建议、会议综述、业务指引、合作框架、专题报告、论文合集、案例汇编、政策比较、专题讲座……使委员会的工作分门别类,成果一目了然,价值几何放大。
总结起来,即顺应当前依法治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之天时,利用上海自贸区、科创中心和总部经济等之地利,加强委员会内部及与外部相关各方之人和,实质性地开拓委员会工作新局面。
拥抱机遇,迎接挑战,让我们做得更好!
传承与发展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曹志龙(市律协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主任既是一份光荣更是一种责任!委员会需要传承与创新,需要汇集大家智慧!为此我提出“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
———把握一个宗旨。即致力于律师业发展新红利与新发展。委员会的工作应紧紧围绕人才梯队建设,提升专业服务品质,拓展法律服务市场,提高律师话语权。
———抓住两大机遇。政策与法律是我们的最大红利。依法治国战略与中国改革开放“3+4”的新版图给律师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公司法》等法律最新修订使得律师业面临新的机遇。
———着眼三大创新。公司与商事诉讼、非诉与顾问业务均需要转型升级,交叉创造,实现三大业务创新发展。要致力于业务可视化发展(有形化、流程化、标准化),用非诉的方式做好诉讼,用诉讼的经验做好非诉讼。
———四点思路是保障。一个舞台即发挥好委员会平台作用,两翼齐飞即内部研究与外部活动齐开展,三个联动即实现委员会与其他主体联动,抓住方案、计划、监督、考核四个关键。设立治理结构、风险控制、股东权益保护、债权人保护四个专业组;设立学习讨论(公司与商事法日)、实务研究、对外交流、论文书籍、成果宣传五个工作组。
———着力两个五位一体重在落实。拟定四年发展规划,实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一是“周月年界委员”五位一体将工作落实实处;二是“任务、方案、计划、监督、考核”五位一体,关注问题、关注过程、关注效果。
———主任是服务者、组织者、策划者、助力者、践行者。委员会是全体律师的舞台,要为广大律师谋福祉、谋发展。委员会工作要体系化、制度化、具体化,切实为广大律师服务。组织运作模式比主任更重要。
传承与发展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最后我想用四句话与大家共勉:传承发展平台,一诺责任四载。融汇大家智慧,众筹一个未来。
开拓进取,驶向社会公共服务蓝海
马永健(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2015年9月15日,经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形成工作思路如下:
一、搭建专业活动平台。专业活动是委员会的生机所在,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层面的交流活动搭建平台,让委员会成为社会公共服务专业律师的舞台。让委员有机会展示专业风采,有机会与国际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专家、全国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专家、法院资深法官、社会公共服务专业律师同行进行交流。通过开展活动拓宽委员们的视野,丰富委员们社会公共服务业务领域的工作经验。
二、促进委员会进言献策。委员会应对社会公共服务业务领域出现的法律问题作出灵敏的反应,比如对一些社会热点、新的社会公共服务立法动向及时作出反应,组织委员参与法律制定、政策修订,参与政府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或是提出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推进委员成为区县政府法律顾问,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委员会应加强与区县司法局和律工委、法制办等的联系,促进委员成为相应区县政府的法律顾问。社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区矫正等方面业务需求量很大,从市场需求角度会对专业律师更加倚重,社会公共服务专业律师可以大有作为。委员会应在社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区矫正等方面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四、激发委员工作热情。一方面组建政府服务、不动产征收、社区矫正、社区物业、供用电、宗教等专题组,结合委员业务专长展开有针对性的活动;另一方面通过轮值制度,将工作内容分解,让有组织能力的委员分担角色,组织研讨交流、沙龙聚会、调研实践、讲座授课等,每件事有委员做,每位委员有事做。
五、成立宣传工作组,把组织得好的活动及时总结,编写简讯和行业动态,通过东方律师网、上海律师杂志和微信等媒体及时宣传推广。
打造知产精英团队,展现上海律界风采
刘 峰(市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一、本届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四个”工作理念
市场决定方向、需求决定研究、前瞻决定发展、整合决定力量。
二、做好“三件”实事:
(一)提升凝聚力
1、 借鉴与巴菲特午餐的经验,设立“与会长/主任晚餐”活动:交流前沿信息,把握未来方向(当然费用应该AA制);
2、 打造本届委员会专属微信群:增加线上交流,鼓励人人参与,出谋划策;
3、 建立定期主题沙龙制度———构建面对面的信任,寻求最佳合作机会
目标:通过聚餐、聚会等活动,实现每位委员每年能与20%的委员有过一对一的交流,实现凝聚力的提升。
(二) 扩大影响力
1、 打造委员会的“明星律师”
通过“筛选”、“培育”和“成长”三个步骤培养委员会的“明星律师”并让“明星律师”闪亮登场。
2、 组建委员会旗下的“专家团”
吸引一批知名专家作为我们的顾问,并打造我们自己的专家委员。
3、 积极建立与高校的沟通联系,积极推荐活动积极、业务能力优杰出的委员成为高校(复旦、华政、外贸、上大等)的客座教授和授课老师。
4、 建立与司法机关、鉴定机构的多边磋商机制,增强互信。
目标:通过上述举措,扩大影响力,最终达到“整合决定力量”的目的。
(三) 铸就学习力
1、 抓住立法、修法的热点,提出立法建议;
2、 收集典型案例,评选“最佳案例”,举办“律师界最佳案例大赛”;
3、 需求决定研究,我们以当前知识产权前沿性、实操性问题研究为导向,组建解决实战问题的课题小组;
4、 课题组采取申报和定向邀请的方式,由委员会检验交付的成果。
目标:律师比学院派更加务实,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委员会就可达到“下接地气,上望星空”的水准。
三、未来的奋斗目标
知识产权不是律师事务所窗台上的花瓶,
而要成为上海整个律师业皇冠上的钻石!
引入资源 整合力量 创新创业 共同发展
祝跃光(市律协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作为市律协新设立的专业委员会,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将致力于在金融工具创新和应用领域内,解读法律政策、提供法律观点、研发法律产品、输出行业标准,竭力为全体从事金融工具法律事务的上海律师搭建一个资源引入、力量整合、创新创造、共同发展的平台。为实现这一目标,本委员会特制定如下工作理念思路及规划:
一、工作理念
1、创业:委员会作为市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的新兴力量,将抱着创业的态度,勇于开拓,不畏挑战,力争成为市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的标杆。
2、创新:委员会将以创新的内容和形式开展四大主题系列活动,包括学术研讨系列、走进大机构系列、走进监管层系列、委员服务系列。
3、创造:委员会设立的最终目的是要创造价值,我们将以丰富的专业底蕴和扎实的实务拓展能力,为会员、为律师行业、为金融行业、为法律服务市场、为社会创造价值。
二、工作思路
作为一个金融工具业务的专业化平台,委员会将力争为广大从事金融工具法律事务的律师建立起一座连接内外的桥梁。于内,它是一座委员之间全面交流的桥梁,一座促进与其他金融类业务研究委员会深入切磋的桥梁;于外,它是一座与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企业和监管层业务合作的桥梁,一座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阳光交往的桥梁。同时,委员会的四大系列活动也将在这座桥梁之上轮番上演,以期最终达到资源向下集聚,发展向上提升,影响向外扩散的目标效果。
千里之行,积于跬步。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全体委员将以最饱满的热情、最积极的态度和最坚定的信念,努力提升专业竞争力、扩大业务影响力,与所有从事金融工具事务的律师同仁携手,为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脚踏实地 从细节做起
张嘉生(市律协物流与交通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产业国际分工趋势日益明显,随着电子商务发展以及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脚步越来越快。在上海,可以预见,从自贸区的建立,依托金融、互联网+的思维发展,金融中心、科技中心、航运中心初步建立更预示着物流业将有一个飞跃式的进步。
物流与交通研究委员会必须立足交通运输行业,着力推进物流业的健康发展,顺应中央政府建设法治国家的步伐,用我们法律工作者的优势,在创新思维的引导下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委员会的作用,并得以带领这个行业的广大律师为物流行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物流行业法制建设略尽绵力。为此,我们认为本专业委员会需要:
首先,法律实施必然离不开业务实践,我们将密切关注上海自贸区的发展,将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最新案例适时邀请海关、法院以及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士为广大从事物流、交通业法律服务的律师讲授新法规和司法实践新趋势,切实为各位委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提升、交流与沟通的平台。
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流行业在整个经济体系的比重和作用,越来越显得重要。而就物流行业来说,在立法上还不是很完善,在物流交通体系下,还存在较多的法律问题没有解决。因此,我们将在此方面延续前几年的基础上加大研究力度,在业务上为各位委员提供全新的研讨环境,努力提高委员们的业务能力和研究水平。
再次,从现代物流到物流与交通,不但是名称的改变,关键是研究内容的增加,从原来研究物的流动环节所产生的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到现在增加的客运方面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而且道路交通涉及的面更广更细,更与个人利益相交集,故还需慎之又慎。
所以,我们委员会全体委员深感责任重大,当全力以赴,尽心尽责,力争在任期内做出新的成绩。
发扬海派律师精神 引领国际投资法律服务
黄宁宁(市律协国际投资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国际投资业务作为律师业务中新型业务,有着广阔的前景和巨大的发展空间。上海地处中国经济最具实力、活力和潜力的前沿,而上海律师秉承海派律师傲立潮头,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更应在国际投资业务领域有所作为。
近年来国际投资领域法律发展飞速。从宏观看,2014年成为国际投资大发展的起步年。发改委和商务部连续发文,为境外投资大发展松绑;一带一路战略真正成型;中国企业开始大踏步走出国门。上海在国际投资领域的发展也令人兴奋。自贸区的发展;金砖五国发起设立的金砖银行(新开发银行)落户上海等,均为近期热点。
在新机遇面前,上海律协新一届国际投资业务研究委员会成立,未来工作可从以下方面开展:
一、加强研究中国及上海对外投资的趋势和热点,侧重对一带一路重点国家的法律研究。
二、利用资源,积极举办各类讲座、交流。
三、与其他委员会加强横向交流。
四、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加强与各类国际律师组织、律师协会、律师公会、律所联盟等的合作交流,促进律师之间以及事务所间合作;加强与各类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的合作交流,实现信息分享。
五、鼓励委员钻研国际投资领域的法律理论知识和实践总结。积极参与立法建议和法规修订工作。
如中国企业一样,中国律师走出去的步伐也应不断加快。此刻我们可再研究重温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在“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一节中明确指出:“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同时在“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一节中提到:“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望国际投资研究委员会的委员同仁,在未来的工作中也更多地走出去,服务于国际投资的广阔市场。
让每个委员都成为主角
丁德应(市律协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根据《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经新一届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下称“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讨论,围绕“让每个委员都成为主角”这一中心思想,拟定四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本届委员会将提升律师在证券业务中的价值、拓宽证券业务的范畴、提升传统证券法律业务的专业技能作为总体工作目标。
二、具体工作计划
(1)拓宽证券律师业务领域
委员会将从模式创新和内容创新两方面进行业务创新研究,以拓宽证券律师执业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本工作将由主任、副主任和业务创新小组负责。
(2)每月一期《证券业务法律资讯》
委员会将每月汇编境内的最新规定及案例解读,向证券律师提供更多有价值的讯息。此项工作将由主任直接负责,由秘书或干事负责具体编制工作。
(3)每年三至四次专题讲座或研讨会
每年将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或研讨会,并邀请境内外的监管部门、中介机构专家或资深律师、相关行业协会领导担任演讲嘉宾或发言人,加强与政府部门、其他中介机构、其他省市协会的交流,并给委员创造参与平台,让律师了解更多相关知识,以便在证券业务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具体由分管对外交流小组的副主任负责联系,由委员协助。
(4)组织起草、修订律师业务操作指引或编写书籍
在本届委员会任期内,有望推行注册制改革,委员会将通过起草、修订业务操作指引或编写书籍的方式,向律师共享前沿的研究成果。本项活动的组织由分管标准化研究小组的副主任负责,尽量让每个委员都有机会参与。
(5)其他
委员会将继续配合律协和政府部门的调研,向律协和政府部门献言献策。
本届委员会将在市律协的指导和帮助下,力争保质保量地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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