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5日下午14:00,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召开《上海市居民供用电格式合同》的研究座谈会。会议由委员会副主任张磊律师主持,主任马永健律师等9位委员、干事、秘书参与。
《上海市居民供用电格式合同》的出台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上海市居民的生活,因此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将指派委员作为律师代表参与2016年6月《上海市居民供用电格式合同》出台的听证。本次会议专门收集各位委员的意见并形成委员会的统一代表性意见,为此次听证会做准备。会议主要就“居民用户”的范围(即用电主体)、“电费支付”中不支付电费的罚则是否应当与失信行为挂钩以及“违约责任”的规制、违约金罚则的规定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