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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与规范并举 引进与培育齐抓 法治与稳定兼顾 静安区司法局全面推进 律师行业有序发展

2013年第06期    作者:王 安    阅读 7,245 次

  安:1965年出生,法学博士,19877月参加工作,曾长期在本市法院系统从事审判和行政管理工作。200611月起担任静安区司法局局长。曾组织编写《劳动争议案例精选》、《社会治理下的社区矫正》等书,并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人民法院报》、《上海审判实践》等学术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文章二十余篇。

 

  近年来,静安区司法局牢牢把握区委“开放促发展、法治筑和谐”的主基调,把握立足点、找准切入点、寻求突破点,努力打造律师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律师队伍的规模位居全市第二,律师行业规模所、品牌所、特色所集聚的发展格局初步建立,律师参与法治城区建设、维护区域稳定的机制日趋成熟。

  

  一、拓展与规范并举,律师行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

  (一)突出管理、强化监督,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长抓不懈

  一是强化年检制度。认真学习、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和行业规范,结合每年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充分履行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行业的管理职能。对未能及时提交年检材料、不符合考核标准的律所、律师做到严格把关,确保律师行业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突出管理监督。定期开展区内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监督工作,就律所章程、合伙协议、档案管理、利益冲突审查、分配激励、投诉查处等制度及“三上墙”情况开展自查、抽查。

  三是完善分类管理。重视对事务所发展的调查研究,根据事务所的现状、规模大小、基础工作强弱、服务领域分布,对其开展分类指导。对于诚信好、办案质量高、社会声誉佳的律所侧重开展以帮扶为导向的服务工作,帮助律所尽快做大做强;对于被投诉较多的律所侧重开展以执业监督为主导的管理工作,帮助律所尽快走上规范化之路。

  (二)品牌战略、内涵发展,律师行业发展不断深入

  一是坚持品牌战略。大力引导律师行业发展结构的调整,围绕“建设规模所,扶持专业所,稳定中等所,规范小型所,宣传品牌所”这一主线,推动本区律师事务所规模结构进一步合理化。在此基础上,坚决贯彻实施“品牌”战略,以“打造一批能够提供跨地区、跨行业乃至跨国境服务的大型律师事务所‘航母’”为远景,积极推动区内律师事务所采用各种形式开展规模化重组,着力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发挥行业先锋的拉动、辐射作用,提升整个静安律师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二是坚持业务结构优化。静安区法律服务业理念先进,尤其是投资并购、IPO上市等非诉讼业务领域已在国内乃至国际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然而该类业务的发展受到证券市场的影响过大。为增强本区律师服务业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区司法局引导律所在做实主要业务方向的同时,结合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等领域拓展业务宽度,提倡律所多元化、综合化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具有业务特色的专业所,以适应各个层面的法律服务需求,形成规模所、专业所共同发展、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结构布局。

  三是坚持外向开放、内涵发展。当前,静安区法律服务业已具有一定规模,基本实现了“由小到大”的转变。在此背景下,区司法局认识到过去“重数量”、靠引进律所做大律师服务业的发展理念已不再适应区情的需要,要进一步提高本区律师服务业的能级,必须坚持走一条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为主、引进兼并为辅的律师业转型发展壮大之路。通过引进符合静安发展的律师团队,跨行业吸收高学历、紧缺型人才等途径,实现本区法律服务业“由大到强”的新一轮发展目标。在区司法局的有意引领下,本区律所已开始重点引进一批熟稔金融、航运、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专业知识、与“四个中心”建设契合度较高的外向型、复合型的律师人才。

  (三)多方联动、落实政策,律师行业发展环境日趋优化

  一是对接税务局妥善解决律师行业“营改增”的过渡难题。区司法局主动对接区税务部门开展税收专项培训,使律师正确解读政策。同时,邀请区税务局有关领导一起走访部分律所,就“营改增”对行业的影响开展调研,将律所对“营改增”的顾虑和执行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转达给税务部门,为双方架设了沟通磋商的桥梁。去年下半年,又组织召开了区司法局、区税务局和区律工委三方座谈会,就增值税执行情况再次进行细致地沟通。目前,区内律师行业已实现平稳过渡,“营改增”新政已开始发挥其对律师行业的减税扶持作用。

  二是对接投资办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区司法局与区投资办等单位建立了沟通协商机制,先后起草了《关于继续加强对静安区律师行业财政扶持政策的申请》、《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关于推进法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确保对律师业的财政扶持政策得以落实,为静安律师队伍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是对接区公安分局保障律师的执业环境。为落实《市委政法委专题会议纪要(2)》的有关精神,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就加强静安区律师执业过程中人身权利保护的有关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建立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和区律工委联系沟通及例会制度,切实保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人身权利。

  

  二、引进与培育齐抓,律师人才高地理念进一步树立

  (一)量身定制、个性培育,律师人才梯队初见雏形

  一是着重开展律师队伍人才梯队的建设,已初步建立由领军律师、骨干律师、青年律师组成的律师人才梯队,积极推荐律师参加区内优秀人才评选,并获得首届“静安杰出人才”提名奖,多名律师连续多次获得“静安领军人才”、“中青年拔尖人才”等称号。

  二是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律师独特的需求,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对于青年律师,侧重成才孵化。开展“静安区青年律师生活与职业发展状况调查”,依托司法所、区医调委、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司法行政资源打造青年律师孵化培育基地,帮助他们克服执业初期的艰难。通过执业道德教育、法律实务专项培训和骨干律师的传、帮、带等途径逐步培育一支数量充足、专业门类齐全、发展后劲大的青年律师人才后备队伍;对于中青年骨干律师,侧重职业升华。举办了如“静安律师如何登入大洋彼岸———在北美开展业务所面临的挑战”国际高端商务法律论坛等系列律师沙龙、专业研讨会和高端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有能力为国际金融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反倾销、海事海商、环境保护等新型业务领域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律师队伍;对于老年律师,侧重人文关怀。区司法局结合上海律师公会成立百年的时机,开展“迎百年华诞、庆九九重阳”老律师慰问活动,亲切关怀律师的老年生活,鼓励老律师为全区的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和本区律师业的传帮接代、薪火相传发挥余热。

  (二)党建引领、着重宣传,领军人才培养筑巢育凤

  一是认真开展创先评优活动,在律师行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风气。2012年,区司法局在区属律师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静安区十佳律师评选,对于政治素质高、专业技术好、能够顾全大局、诚信执业的律师予以表彰。

  二是积极推荐律师参政议政,鼓励具备全局观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参选“两代表一委员”。目前,本区有一名律师当选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两名律师当选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一名律师当选区第九届党代会代表,七名律师当选区政协委员,两名律师当选区人大代表、四名律师当选区青联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三是完善领军律师重点宣传体系。以《静安律师》、《上海律师》、《法苑》、“东方律师”网为主要宣传平台,依托各大媒体、报刊,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静安律师的社会影响。2012年,区司法局除每季度出版一期《静安律师》杂志外,还在《静安时报》上开设了《静安律师》专栏,每月一期集中宣传优秀的律师领军人才。

  

  三、法治与稳定兼顾,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模式进一步深化

  (一)搭建平台、整体承接,律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成效显著

  一是初步搭建承接平台。2008年,本区成立了以区内律师为主要会员的社团组织———静安区法律工作者协会。经过五年不断的自我提升,协会后勤配置、律师配备均已到位,目前已成功承接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初创期小企业法律服务”、“信访联合接待大厅律师接待”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初步形成了整体承接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主要项目的态势。相比以往的零敲碎打式的、各政府机关自行寻找法律顾问单位的做法,现在这种通过一体化运作的模式有利于监督管理,并深入推动了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2012年本区律师累计为区内各街道服务470人次,接待法律咨询群众4500余人,区内高级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近50人次,参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超过500小时。此外,还积极探索律师参与楼宇调解、双语调解等创新模式,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二是承接服务项目稳定,质量日趋提高。静安区法律工作者协会成立五年来,区司法局严格管理,确立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如服务律师制度、律所资格审查制度、权利义务制度、工作开展制度等。同时,组建专门队伍加大对项目运作过程和效果的监控,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确保承接质量稳步提高。

  (二)科学评估、建言献策,律师介入依法治区工作日趋成熟

  一是鼓励律师做好依法治区工作的建言者。区司法局组建了区依法治区律师顾问团,召开了静安律师参与依法治区研讨会,并就预防职务犯罪、落实依法行政、国有企业监管、合同能源管理等内容提交了专项法律建议书,行政调解效力、城区旧改工作的法律建议书也已在调研中。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法律服务人才,律师顾问团已成为政府法制工作的专业“外脑”和外援力量,律师协助政府科学评估、科学决策已逐步常态化。

  二是鼓励律师做好重大事项决策社会风险的评估者。近年来,区司法局已形成一套完善的律师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处理机制,曾组织律师调研撰写了《关于律师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处理机制的分析报告》,并就“105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撰写了《静安区105地块街坊就近安置配套房建设项目社会风险法律评估报告》,较好地避免了105地块动拆迁可能诱发的不稳定因素。今年,区司法局精心挑选一批有资质、有能力、有经验的律师,进驻石门二路街道67号地块旧改基地,全程评估防范该地块旧改工作的社会风险,助推本区“法治旧改、阳光旧改、和谐旧改”目标的实现。

  三是鼓励律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者。当前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易出现敏感性、群体性案件。区司法局尝试将律师引入突发事件的应对体系,从法律的角度配合政府处理突发事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防止过激事件的发生,有效化解矛盾。近年来,区司法局牵头制定了《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静安区司法局突发事件法律服务应急预案》等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立了突发事件常态化跟踪制度,调动律师资源加强对区内群体性、敏感性事件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关注和跟踪力度。针对重大火灾、交通事故、建筑安全、食品卫生等公共突发事件和群体性动拆迁、企业改制、劳动争议纠纷等突出领域成立法律应急工作小组,确保发生突发性事件时,能够及时为区领导指挥决策及部门处置方案提供准确权威的法律意见。“11·15”火灾发生后,区司法局组织132名律师志愿者第一时间投身善后处理工作,通过细致、耐心地疏导和专业的法律意见,较好地缓和了遇难者家属的情绪。仅仅20101115日至30日短短的半个月内,律师志愿者就接待来访火灾受灾群众咨询107356人次,在财产损害赔偿、房屋租赁买卖等方面为他们提供法律救济。截至2012年上半年,律师志愿者已为“11·15”火灾善后工作服务超过500余个工作日,共参与专题会议126次、协助出台赔偿方案10余项,为受灾居民理赔谈判、协议书签署等善后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组建队伍、完善机制,律师参与组团式法律服务深入人心

  一是组建静安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志愿者队伍。目前,全区党员律师近600人,具有较好的法律志愿者服务基础。区司法局从中挑选出精干律师参加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志愿者队伍,从律师擅长的法律领域、本人的服务意向、可参加服务的时间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梳理掌握志愿者队伍的整体情况。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收集社区群众的反馈意见并进行完善,切实把志愿者队伍的常态化管理落到实处,更大程度地发挥好系统内党员志愿者的服务优势。

  二是拓展组团式法律服务进社区平台。区司法局牵头统筹整合律师行业资源,主动融入静安区域化大党建格局,搭建“组团式法律服务进社区”平台,把律师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律师党员主动对接社区百姓需求,强化执业为民理念,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实现资源互动,功能互补。律师事务所与全区73家社区居委会全面实现了结对共建。

  几年来,区司法局的律师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随着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尤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法治理念的提出,律师行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静安律师业承担着以法律服务为载体、全面服务静安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责任。区司法局将引导广大静安律师正确树立为客户负责的职业责任意识、为行业负责的行业责任意识、为社会负责的社会责任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创建静安现代化国际城区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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