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律师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新律师法对检察工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证据的收集、固定、拓展等方面,同时也赋予检察机关对关联案件的侦查管辖权,强化侦查措施和手段,增设强制证人作证制度,规定律师向检察机关开示证据制度。新律师修改了律师会见的批准问题,但未修改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批准问题,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需经侦查机关批准。针对新律师法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和相关规定,座谈会上,检察官和律师们进行充分的磋商与沟通,大家一致认为,律师与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工作关系密切,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应对措施,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市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周腾就贯彻落实新律师法要求检察机关要切实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律师法的修改。要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加强学习,既要防止怨天尤人,畏难消极,又要防止盲目乐观,被动应付。二是用好法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阅卷、调查和发表意见等权利得到落实。要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检察机关要管理教育好检察人员,要依法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权利;同时,建议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也要管理教育好律师,依法行使律师权利,加强配合与协作。市检察院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拿出具体的意见,和律师协会共同协商,形成共识,在国家、自治区没有正式文件下发明确实施细则之前,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便利条件和保障。三是苦练内功,提高侦查和公诉水平。特别是提高证据的收集、固定、拓展和分析运用的能力水平,强化侦查措施和手段,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水平、提高公诉工作水平和其他业务工作的水平。四是加强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的沟通和联系。一方面,建议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新律师法,共同贯彻落实好新律师法;另一方面,严格划分律师依法执业和违法行为的界限,加强与律师沟通和联系,对于在工作发现律师滥用权利的行为,要及时向他们通报,发现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应邀出席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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