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为“三农”建设勾画出宏伟蓝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既为律师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业务领域和发展机遇,也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省司法厅抓住这一契机,要求广大律师不断创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形式和方法,努力为农村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为了进一步推动律师工作向农村延伸,努力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省司法厅要求律师要在传统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领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外,积极做好农村土地征用、资源纠纷、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律师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需求,特别是在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加工、经营和出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市场秩序整顿与规范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律师积极开展 “百所千名律师服务三农”活动。即组织全省107个县(市、区)的100多个律师事务所的1000多名律师,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开展服务“三农”活动;确定每月第一个星期六为全省律师服务“三农”义务宣传咨询日;扩大农民工维权律师工作机构和队伍,要把目前全省现有的18个律师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扩展到120个,维权律师由目前的600多名扩大到1200名。各律师农民工维权工作站除了要维护进城打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外,还要为返乡农民的再创业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上,省司法厅继续保留和扶持欠发达农村地区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发挥其服务“三农”的职能作用。同时对在西安地区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转赴偏远贫困县律师事务所实习的,由省、市律师协会将给每人每月提供600元的生活补助,并免收岗前培训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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