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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欠500块 律师陪他讨债

    日期:2009-04-02     作者: 陈浩 见习记者 李雪娇    阅读:5,869次
 “我是一个打工的,一个月挣不到一千块钱,可是他们却欠我500块钱的抵押金没还……”昨天,李先生通过维权热线,找到了本报蓝丝带律师联盟,想让我们帮忙向老板讨个说法!

打工10个月:被扣500元

2007年11月份李先生来到清华池洗浴中心打工,“当时老板跟我说得挺好,让我在这里烧锅炉,每个月工资900块钱,还供吃供住!”李先生说。工作一个月以后,当李先生领工资时,却发现只给开了800块钱。于是,李先生找到部门负责人张先生了解情况,“当时那个负责人就跟我说,从这个月开始,每个月从工资里扣除100块钱做抵押金,如果不干了,就退还给你!”李先生的工资被连续扣了5个月,共计500元钱。工作了10个月后,李先生向单位申请辞职,500元抵押金一直没要回来。几个月过去,李先生不知道这笔钱能不能要回来,因此找到了本报蓝丝带律师联盟。

李先生说:“他们每个月还给我开一张收据,现在我还留着,我也不知道这个事该怎么办,所以想请你们陪我一起去找他们。”说着,李先生从兜里掏出一叠收据,并递给本报蓝丝带律师联盟、辽宁圣法律师事务所的张鸥律师。

上门讨欠款:浴池已停业


在张鸥律师的陪同下,李先生来到了清华池讨要抵押金。来到清华池后,发现清华池的大门紧闭,只有一个侧门半开着,门口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暂停营业”的字样。张鸥律师一行走进屋内,屋里漆黑一片,两个门卫坐在厅里正在看电视。据一位姓王的门卫介绍,从去年底开始,这里就已经暂停营业了,“现在老板不在,店里内部装修,今年4月中旬会重新营业。”这位王姓门卫说。见此情况,张鸥律师让李先生给当时的部门负责人张先生打电话。在电话里,张先生这样说道:“我也不在这里干了,现在不只是你一个人,还有二三十名服务员也在要钱呢!但都没有结果。

随后,张欧律师向门卫讲明了情况,希望他能配合我们联系一下洗浴中心的负责人,协商解决此事。
律师一出面:老板说还钱

在张律师的一再要求下,门卫王先生与清华池负责人李经理通了电话,并将我们的来意向李经理讲清,李经理说:“没问题,只要把收据带来,我就会把抵押金退还给他!”李经理如此爽快,让李先生很开心,他说:“我家的情况不算太好,我爱人还有病在身,这次多亏有你们商报蓝丝带律师联盟的帮助,谢谢你们这么热情地陪着我跑一趟!”张鸥律师说:“没关系,李先生,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如果对方反悔,你可以随时再来找我们!”


对于此事,张鸥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李先生的“工装”押金可以要求原用人单位浴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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