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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要经过执业年度考核 考核不合格可解聘

    日期:2009-03-30     作者:李友龙 孙晨    阅读:5,819次
     今后,安徽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将一律要经过执业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将进行培训、批评教育或限期整改,律师事务所可对不合格律师解聘或除名。

    近日,分别由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律师协会制定出台的《安徽省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和《安徽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规定,目前全省4000多名律师和400多家律师事务所必须进行执业年度考核,不再进行年检注册,省司法厅将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律师执业管理与奖惩的基本依据。


    据介绍,实行律师年度考核与以前的年检注册程序最大的不同是,该制度强调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同时建立了从律师事务所管理开始的逐级上报、层层考核的程序机制,既充分体现行业协会的引导和服务功能,又体现了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将被动管理变为了主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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