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司法厅首次表彰执业律师 妥处纠纷荣立三等功
日期:2009-02-19
作者:阎志江 王凡 杨黔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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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党委近日给律师潘登勇记三等功,表彰其在代理一起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识大体、顾大局、恪尽职守,重民生、促和谐、化解矛盾,使长达一年多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使不稳定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
据悉,执业律师获得记功表彰,这在贵州省还是第一次。
潘登勇是贵州省中创联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7年2月,贵阳市小河区金山村金家山一、二、三村民组与该村摆沙村民组因集体土地权属发生纠纷,经相关部门长达8个月的调解、处理,争议双方还是不服处理决定,分别组织村民到市政府上访,造成恶劣影响。
2008年2月,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在接受金家山一、二、三村民组委托后,指派律师潘登勇为其代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潘登勇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站在村民立场想问题,维护当事人合理诉求,又正确引导村民理解、支持党委政府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