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民事法律研究会委员、各位律师:
近期,针对律师风险代理的案件屡见报端,上海市法院系统近期也有针对律师风险代理问题的司法建议书。为此,上海市司法局近期组织特别召开“律师风险代理”相关的专题会议,协会领导也对此十分关注。
为确保律师相关权益,规范律师风险代理活动,为律师风险代理指导意见的出台作准备,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定于2008年9月25日(周四)下午2点30分在市律师协会35楼举办“律师风险代理”专题研讨会,主要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 律师风险代理合同的法律适用,即与《合同法》、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
2、 律师代理费法定优先还是约定优先?
3、 风险代理收费应当如何约定和收取?
4、 风险代理与司法腐败是否有直接或间接关系?
5、 风险代理的定义与风险代理责任如何确定?
6、 如何确定某一合同是风险代理还是非风险代理?
7、 风险代理禁止性规定是否需要细化?
8、 如何起草风险代理协议?
9、 如何起草风险代理行业合同格式范本?
该学习活动各位民委会委员自愿参加。欢迎广大律师积极参与讨论。
该研讨计入培训课时,欢迎各位律师参加讨论。
二OO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