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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求偿案件业务指引(2006)

    日期:2006-12-18     作者: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

 

( 2006 12 28 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会议通过)

 

 

 

保险代位求偿又称保险追偿,是指因第三者的责任造成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致使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依法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在货物运输中,因承运人、货物管理人、运输代理人的原因和责任造成运输货物发生灭失、短少或损坏的,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进行保险理赔后,依法取得向承运人、货物管理人、运输代理人等责任人的索赔权利。根据目前保险追偿的实践经验,大约四分之一左右的货物运输损害赔偿,可以通过追偿获得部分甚至全部的弥补。所以保险追偿对保险人的营业利润及保险费率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也为从事保险法律业务的律师所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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