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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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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声势浩大的世界经济变革已经山雨欲来,势不可挡。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推进实施,中国对外开放实现战略转变。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已经引起国内和相关国家、地区乃至全世界的高度关注和强烈共鸣。
“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是怎样的愿景蓝图?开拓者遇到过哪些问题?沿线几十个国家的法律环境如何?推进实施需要哪些法律服务保障?企业走出去后如何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律师如何为“一带一路”推进实施提供法律服务?
11月20日,第七届“陆家嘴法治论坛”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逐一解答了这些疑问。本次论坛聚焦“‘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进中法律服务保障”,旨在为“一带一路”战略中“走出去”的企业提供海外帮助和法律支持。
本次活动由、香港大律师公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联合主办,浦东新区司法局、浦东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服务业协会、华东政法大学丝路法律研究所共同承办。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和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杨建荣等领导与嘉宾出席了本次论坛。
香港与上海律师界合作机遇很多
与以往论坛不同的是,活动主办方中第一次出现了香港大律师公会,沪港两地律师界首次共同举办此次论坛。沪港两地律师业务交流与合作的确立和加强,7家律师事务所聘请香港大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意向书签订和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签约仪式,成为本次论坛的亮点之一。
“香港律师可积极利用传统优势,为一带一路沿岸国间争议纠纷的解决提供仲裁和商事调解的法律服务。一带一路涵盖65个国家,这些沿线国家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在此背景下,解决法律争议和法律纠纷的最好方式,就是国际仲裁和商事调解。而在这一领域,香港律师是有优势和经验的。”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如是说。
在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看来,7名香港大律师受聘于7家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不仅有助于发挥香港大律师在诉讼仲裁等业务领域的专业优势,而且迈出了香港大律师与内地业务实质性往来的新的一步。对推动两地律师界的交流合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标志性意义。据悉,这是上海律所首次聘请香港大律师为法律顾问。据介绍,今后还将会有更多的律所与香港大律师签约合作。
据会长俞卫锋介绍,2004年司法部为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发布了《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此次签约,正是积极贯彻了此《办法》的精神,在国内尚属首次。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表示:“这次香港大律师和中国上海的律师签约是香港大律师在国内法律体制迅速发展,加上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推进下,经过深入的反思,自己在专业的角色下所做出的重要战略。契合中国企业走出世界所引起的最优质法律服务的庞大需求,也是契合了香港大律师对开拓新的专业领域的希望。”她认为:香港大律师是实事实干的大律师,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对于跨国公司的组成结构,技术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利用,合约纠纷的处理等方面可以做出贡献。
企业“走出去”最需要完整风险控制方案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内地企业“走出去”已成趋势。那么,“走出去”企业将面临哪些挑战和机遇?法律又该如何为企业保驾护航呢?
上海振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李敏认为,企业的机遇主要表现在:一、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给东道国的经济带来重大的机遇。二、“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密集型的产业活动,为全球的重新配置提供了新机遇;“一带一路”的贡献将为国内企业提供大规模的市场空间,助推我国培育新的国家竞争优势,有利于中国制造强国的战略。三、“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有助于帮助中国企业实现多元化的业务发展。
机遇总是伴随着挑战,李敏认为中国“走出去”企业主要面临着四点挑战:一、由于经济发展程度,政治体制,文化利益,宗教千差万别,将使投资安全方面面临很大的挑战;二、中国因素引发的比如经济问题的政治化、企业与当地融合过程追引发的社会问题;三、有些企业缺乏前期的系统规划,对于当地的市场环境、法律政策缺乏了解,内部管理滞后,风险防范不够,这些都会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四、我国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特别是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政策促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仍需完善。
在谈及“一带一路”背景下上海浦东律师该有何种新作为时,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林海律师指出,当前企业走出去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一、当地国对投资的限制;二、当地国对环保的要求;三、当地国的税收了解;四、劳动、人力资源方面的法律规定;五、诊断解决途径等。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也对律所(律师)服务提出更多新的要求,朱林海认为,中国律师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一、如何为国内走出去设计完整的法律风险控制方案;二、研究“一带一路”涉及的国家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三、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优秀律所合作。
“‘开放、合作、互进、共赢’这四个词是我们从古代丝绸之路学习到的精髓。未来的“一带一路”建设,法律人应当从国际法的法理、规则、准则和原则出发,进一步阐释和说明中国一带一路的五不原则和五通原则。”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强调:独乐乐应当争取众乐乐。中国走向世界,一是追求经济繁荣,二是强调文化融合,三是凸显可持续发展理念。而律师在这过程中的作用无比重要。
“走出去”企业如何进行风险处置?
论坛中,来自沪港两地的律师以及司法、企业界的代表就“一带一路”背景下的收购兼并、进出设施建设,对外投资法律适用的风险以及国际仲裁等话题进行了深度讨论,为中国律师帮助“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建言献策。
资深大律师、香港大律师公会中国业务发展委员会主席王鸣峰认为:企业走出去的时候,更多地是通过股权收购这种法律途径兼并收购来达到其目的。以离岸公司作为国内企业走出去为例,其优点是税务减免,离岸公司的股东跟董事的身份具有隐秘性。但是若用离岸公司来做兼并收购,则有三方面的风险。
作为企业顾问代表,东方航空公司总法律顾问郭俊秀指出: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既是东航应当承担的职责,也是提升东航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机遇。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倪建林律师分析了TPP的三个规则,他强调:“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应该注意如何利用标准更好地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问题。“TPP反映了更加标准的贸易和投资规则,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没有纳入到TPP协议范围。”
在“‘一带一路’战略中所涉基础设计建设、对外投资法律适用和风险及法律服务提供”的主题讨论环节,香港大律师公会大中华事务委员会主席麦业成认为:“一路一带”战略的法律服务就是中国对于双边投资协定,保护协定以下的企业的商业合作。风险永远不可能等于零,律师的工作就是要尽量减少风险。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峰律师表示:所有的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前都要做尽职调查。在非诉讼案件特别在基础建设当中必须把事实和法律调查清楚,查当地的法律、当地的风土人情等。
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月萍认为:工程类合同标的额很大,专业性又很强,工程纠纷处理起来比较麻烦,耗时长,选择仲裁是非常好的解决方式,当然在选择仲裁的同时,要提前预防风险。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国的企业走出去,不可避免地会和东道国发生争议。那么,法律人对“一带一路”所涉双边或多边国际仲裁的特点和裁决执行可行性有何认识?在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波看来,“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国内的政策演化为国际战略的过程,随着中国经济走出去,仲裁的某一方主体或者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更多地将可能是中国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炯认为:随着“一带一路”的深入发展,更多国际间的仲裁交流会越来越多,对于律师而言、对于中国跟香港的两地交流而言,这些情况会越来越多发生。●【相关链接】一、陆家嘴法治论坛创办于2009年,至今已成功举办7届。历届论坛主题均紧扣时代脉搏、紧跟年度热点话题、关注律师职业发展,成为业界高度认可的法律综合性论坛,并受政府、业界、学术界、媒体高度关注,也是上海律师业长期性的年度高端峰会。
历届陆家嘴法治论坛主题:
2009年———第一届论坛以律师的“文化、责任、使命”为主题
2010年———第二届论坛以“金融”为主题,积极献策国际金融中心法治建设
2011年———第三届论坛以“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主题
2012年———第四届论坛以“知识产权资本和商业运营”为主题
2013年———第五届论坛以“纵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主题
2014年———第六届论坛以“移动互联@法律服务”为主题
2015年———第七届论坛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进中法律服务保障”为主题
二、上海律师事务所聘请香港大律师为法律顾问名单
谭允芝大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王鸣峰大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
麦业成大律师———协力律师事务所
林国辉大律师———申达律师事务所
刘祉仁大律师———宏仑宇君律师事务所
王洛媛大律师———瀛泰律师事务所
陆翊然大律师———汉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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