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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创新 攻坚克难 谱写上海律师业全面发展新篇章

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摘要)

2015年第04期    作者: 盛雷鸣    阅读 7,395 次


2015418日)

一、四年工作回顾

四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以及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不断加快,上海律师业也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与较快的发展。全市律师事务所从2010年的1064家发展到目前的1321家,增长24%。全市执业律师从2010年的12298人增长为16900人,增长37%。研究生以上学历5933人,占全市律师总数的35%。四年中,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60余万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5万多件。全市律师四年业务创收达346亿元,纳税近45亿元。

四年来,第九届理事会在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不断提高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效率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执行能力和保障能力,认真履行《律师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动了上海律师业的全面发展。

第一个方面:强化业务研究和职业培训,提升律师业务水平

1、推出三大举措,推动业务研究委员会制度创新。一是明确奖惩措施,修订并完善了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活动计分规则,对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业务研究会予以表彰,对不符合要求的业务研究会则重新选举主任班子;二是业务研究管理实现信息化、网络化,量身定做的管理系统集成信息发布、委员报名、活动统计等功能;三是活动经费由平均分配改为统筹管理,给予活动质高量多的研究会更多经费支持,促进各研究会之间的良性竞争。

2、开展律师专业技能大比武活动。一是精心组织上海律师辩论队参加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夺得全国冠军;二是举办上海律师辩论大赛;三是成功举办首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系全国律师界首创。

3、搭建律师服务“四个中心”建设的平台。一是参加上海金融法治环境建设联席会议,积极推进律师行业参与金融政策制定、金融创新及金融执法活动;二是持续举办“陆家嘴法治论坛”和“外滩金融法律论坛”等大型品牌活动,推动国际金融、航运中心法治的健全和完善以及专业律师队伍的建设;三是加入服务“两个中心”建设的专业机构,成为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和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的理事单位,推动律师参与专业机构的活动;四是建立市律协自贸区法律服务研究中心,组织律师与自贸区管委会进行交流,积极推动上海律师参与自贸区建设。

4、推进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技能。律师学院在课程设置、培训方法和教材建设方面实施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变革。一是围绕“四个中心”建设、上海自贸区建设、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举办专题培训班和主题报告等;二是转变思路,创新形式,推出精品课程;三是推进课程教材建设,编撰出版第一辑6本校本课程教材《律师实务初阶培训教程》;四是加强网络培训,为律师创设“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在线学习平台。

第二个方面:做好维权与惩戒工作,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坚决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净化法律服务市场。一是以个案维权为抓手,加强制度维权,及时化解了律师执业权利、人身权利被侵害的案件;二是努力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有效限制了非正常公民代理,维护了律师执业环境。

2、加强纪律惩戒工作,妥善处理各类投诉案件。一是增加了十多名区县调查员,每个专案由一名纪律委委员、一名区县调查员负责调查;二是纪律委委员参加理事值班。每周的“理事值班”由一名理事与一名纪律委委员共同处理投诉。

3、积极化解执业纠纷。本届纪律委同时承担执业纠纷调解工作,主要集中于调解律师与律所之间的纠纷,已有18件执业纠纷案件经过调解达成和解或者自行和解。

4、加强律师诚信建设。2014年,市律协配合市司法局建设并开通运行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了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和律师执业社会监督机制,切实提升了律师行业的诚信水平。

第三个方面: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1、与市公安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如遭受人身侵权时,公安予以尽快立案调查并等同其他政法人员的保护力度。与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签订合作协议,监管总队设立律师会见网上预约平台,全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室增加了一倍,有些会见室还设置了专供律师记录使用的电脑,会见条件得到大幅度改善,律师会见权得到保障。

2、与市检察院签署协议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检察院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明确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和依法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和救济权,加强律师接待窗口建设,依法纠正妨碍律师执业的违法行为,并为律师建立了阅卷预约快速通道。市检察院还开通“上海检察门户网站律师预约平台”,通过该平台确保律师随时随地第一时间掌握案件信息。

3、与法院系统建立了长效沟通机制。对广大律师反映较为集中的“立案难”问题开展调研,受到市高院的高度重视。市高院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从依法保障诉权、方便群众诉讼、改进司法作风等三大方面切实解决律师普遍反映的“立案难”等有关问题,并陆续推出“12368诉讼平台”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同时,全市法院全面部署“律师一卡通”绿色通道,今年初又建立律师专业诉讼服务平台,大大方便了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了律师的工作效率。

第四个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律师良好形象

1、强化自身传统阵地建设。一是办好《上海律师》杂志,以“重行业、精专业”为办刊宗旨,受到广大律师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在2014年全国第二届律师协会会刊评比中,荣获“优秀奖”和“最佳传承奖”;二是东方律师网全面改进,四年来网站共发布信息达18000多个,年度访问量达800多万人次,同时加大对会员服务功能的开发。

2、加强行业的外媒新闻报道。依托中央驻沪和本市主要媒体及其政法条线记者,推进律师行业正面宣传报道,一是从2013年起编发《律协工作速报》52期,将市律协工作动态、律师行业热点、动向,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给媒体记者;二是四年来共组织了13场新闻发布会,集中宣传市律协重要举措及活动;三是连续组织“上海律师业好新闻评选”活动,提高新闻媒体报道上海律协工作和律师业发展成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打造律师行业专属媒体新平台。一是加强与《新闻晚报》、《上海法治报》等平面媒体合作,推出各类律师行业新闻专栏;二是加强与电视媒体的合作,除继续和东方卫视“东方直播室”栏目合作,推荐律师担任节目嘉宾外,还开拓性地为第二届“东方大律师”制作了10集电视专题访谈片,在法治天地频道滚动播出;在上海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上海律师辩论大赛决赛的盛况,充分展示了上海律师的职业风采。由、法治天地频道联袂打造的《律师界》电视栏目于201515日正式播出,以纪实片的形式讲述上海优秀律师的精彩职业故事,真实反映上海律师的行业风采。;三是拓宽宣传渠道,201481日,上海律协实名认证的微信订阅号——“上海律协”正式上线。

4、开展纪念 “上海律师公会成立一百周年”系列活动。编纂《百年积淀——纪念上海律师公会成立100周年》纪念画册、《韩学章纪念画册》、《纪念上海律师公会成立一百周年征文集》;隆重举办纪念上海律师公会成立一百周年的大型史诗音乐会;召开纪念大会,全方面、多角度地向社会展现律师制度恢复以来上海律师业取得的主要成就。

5、组织开展第三届“东方大律师”和20112015年度“上海市优秀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上海市优秀女律师”评选。将先进典型的表彰宣传工作与网站、杂志、微信公众平台等手段紧密结合,树立行业楷模,引领行业发展。

第五个方面:推动律师参政议政,发挥律师在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1、四年来,153名各级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的议案、提案、书面意见和社情民意达358件,内容涉及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为法治上海、法治政府出谋献策。

2、与市人大、市司法局携手开展全民普法活动。四年来共举办《市民与法——人大代表说法系列》讲座120多场,帮助基层人大代表和广大市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

3、充分发挥上海市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的作用,与市消保委、市旅游局共同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上海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活动。

4、坚持每年组织律师进“两会”现场,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得到市人大、市政协领导的肯定,市政协相关部门还专门致信市律协表示感谢。

5、加强与市委统战部知联会以及民主党派的联系,搭建律师参政议政的平台,将律师的呼声和研究成果带到上海“两会”甚至全国“两会”上,促进了律师参政议政以及行业发展。

第六个方面:扩大对外交流,推进上海律师国际化进程

1、加强和巩固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的合作。2013年,市律协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签署了友好合作协议,分别在上海和香港成功举办了2次法律专题研讨会,《上海律师》杂志专门开辟“香港大律师之窗“专栏,由著名香港大律师定期向上海律师介绍香港律师业和香港法律的情况。2014年,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共同举办模拟仲裁庭活动,使参与活动的青年律师及法学院学生受益匪浅。

2、建立并拓宽与境外律师协会联系和交流的关系网络。与欧美日韩等地律协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除定期举办法律专题研讨会外,还建立了固定的、长期的青年律师培训机制。

3、开启“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双向模式,打造高素质律师队伍。一是邀请包括事务所合伙人、世界知名大学法学院教授、仲裁机构主席等境外法律人士来沪举办讲座,举办各类涉外专题研讨会和讲座20余次;二是推进青年律师境外实习项目,选送优秀青年律师出国培训和学习,并在资金上为优秀青年律师出国培训提供支持。

4、增设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建立特邀会员制度。促进两公律师与社会律师的交流合作,提升了上海律师队伍的整体实力。

第七个方面:加强区县律工委建设,延伸行业管理职能

各区县律工委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有的创建了“律师之家”工作模式,受到司法部、市司法局领导以及兄弟省市律师协会的高度赞赏;有的开拓服务经济建设新兴领域,推进“法律维权便利”服务联动工作;有的与相关部门签署企业法律咨询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拓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新渠道;有的建立“名律师工作室”平台,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力度,极大地推进了区县律师队伍的建设。

第八个方面:推进青年律师、女律师队伍发展,增强上海律师业整体实力

1、四年来,市律协共开展了124次旨在提升青年律师业务水平、发掘发现青年律师人才和丰富青年律师业余生活的活动。编写《关于全面培养青年律师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确定以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青年律师人才队伍为总体目标,对全面培养上海青年律师作了全面和系统的部署。

2、市律协女律师联谊会高度关爱女律师的身心健康、关注女律师的技能培训,并充分发挥女律师的重要作用,开展以执业展业为主题的各种沙龙活动。一是通过举办“三八”妇女节主题活动、春蕾助学爱心拍卖捐款活动、女法律工作者普法行动、知识女性高峰论坛、自编自导自演与律师有关的话剧等活动积极发挥女律师作用;二是成立“上海市总工会女律师志愿团”,成为上海女工会干部培训和女职工维权的骨干力量;三是积极参政议政,占全市市、区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3的女律师,为民生问题向政府建言献策,为妇女、老人和儿童的权益保护贡献智慧。

第九个方面:坚持依法治会,依规管理,完善行业自律体系

1、四年来,除修订协会章程、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两个规章外,还制订了特邀代表规则、预备会员规则、行业贡献奖表彰奖励规则、特邀会员规则等11项规则。同时,对近三十个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审核和系统编订,编印了《规则与规范汇编》,逐步使律协的行业管理有章可行,律师的执业活动规范有序。

2、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编撰并向全市律所免费发放了《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手册》,为指导和规范事务所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3、设立律师执业考核委员会,严格考核流程。2013年,与市司法局共同建立上海律师数据综合性管理平台,依托此平台,市律协与各区县司法局分工协作,对考核内容进行分级审核,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律师年度考核工作。

4、完善并严格执行预备会员规则,强化实习考核制度,规范实习人员工作流程,健全实习人员面试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与办事程序,设置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标准的刚性指标,做到从源头上严格把关,提高律师队伍整体水平。

第十个方面:创新会员服务,履行社会责任

1、做好事、办实事,关注律师“民生”。从2013年开始,每年向全市律师发放最新版《会员福利手册》,不断增加福利。一是行业保险项目:按时续保《律师执业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险》。2014年市律协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律师重大疾病保险协议》,覆盖25种重大疾病;二是行业救助项目:律师医疗互助金,实行律师救助金制度,帮助受到意外伤害或遭遇突发事件而发生经济困难的律师;三是律师行业年金保险制度;四是自选福利项目:实施“律师健康体检”,2014年市律协与爱康国宾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达成合作协议,向全市执业律师提供一份超值的体检套餐。2013年与平安健康保险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以搭建平台的方式,向广大会员提供高端医疗保险服务。关爱老律师,坚持每年举办重阳敬老聚会活动,与老律师间保持着经常性的联系与沟通。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设立棋、牌、球、京剧、合唱团等12支文体团队,每年开展数十次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并在与兄弟省市律师文体项目比赛中屡创佳绩。

 2、推出律师文化建设新举措。市律协首推新律师入行仪式作为律师文化建设的重点实施项目,以培养和加强律师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使命感。2011年底,市律协还撰写并发布了《上海律师社会责任报告》,体现上海律师在履行社会责任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了上海律师的形象。

3、加强与兄弟省市协会的交流。四年间,接待了北京、重庆、天津等二十多个省市律协的来访,开展行业管理及律师实务的交流活动。

4、贯彻落实全国律协关于援助西部律师的“百千千工程”计划。一是提前完成“百车计划”,一次性捐赠175万元的购车补贴;二是实施培养西部地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千人计划”,先后在2013年和2014年举办两期“‘百千千工程’上海律协培训班”;三是落实“千场计划”,选派上海律师前往新疆、贵州等地,举办专题讲座。

 

二、感悟与体会

(一)加强律师党建工作,为上海律师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市律协党委按照市司法局党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理论读本以及党中央八项规定,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各区县律师代表的意见,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端正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委班子建设,不断推进行业管理。

但是,律协党委和区县律师党委(总支)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没有建立直接的领导关系,对基层党建工作和律师党员缺乏联系与指导,部分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形式单调,缺乏吸引力,亟待理顺关系,加强指导,充分发挥律协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推进律师执业环境的持续改善

近几年来,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和协调下,市律协与本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之间建立起来的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日趋巩固,从根本上改善了律师的执业环境。此项工作必须长抓不懈,并应从制度层面予以进一步巩固。

(三)加强业务研究,进一步提高上海律师的学术素养和整体实力

由于法治环境尚不完善以及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上海律师学术钻研精神还有待加强,值得我们加以重视和研究。同时,随着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上海律师的专业化、精细化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我们在持续举办“陆家嘴法治论坛”、“外滩金融法律论坛”等大型活动的同时,成功举办了规模空前的上海律师辩论大赛,开创性地举办了“首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编纂律师学院校本教材,提升了上海律师整体专业水平,引导广大律师的不断改进和提升执业观念和方式。

(四)关注律师“民生”,努力建设“律师之家”

九届理事会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律师、凝聚人心”的服务宗旨,逐步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律师福利保障体系,陆续推出一系列新举措,不断改善律师民生和律师执业环境,取得了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使广大律师感受到律师之家的温暖,对今后的行业管理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上海律师业的发展亟需政策扶持

上海律师业走在全国的前列,上海律师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均处于全国前列。然而,目前在行业管理和律师队伍建设中仍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需要我们头脑清醒,高度重视,如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明显滞后;极少数律师执业不规范,诚信度不高,违规违纪,造成投诉率居高不下等等。有些长期性的问题仍然困扰着律师业的发展:一是司法环境的改善还有很大的空间,亟需领导部门牵头,同公检法进行协调和协商,共同签署统一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文件,进一步优化律师的执业环境;二是在现代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拓方面难以取得重大突破,亟需借上海自贸区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之机,增加律师法定业务范畴;三是上海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紧缺,中青年律师的出国实习专项培训基金及项目一直未能落实,紧缺人才的缺口单靠律师行业内部的继续教育培训机制难以充分有效的解决,亟需政府部门从政策上给予扶持。

 

三、对协会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学习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通过了一系列决定,绘制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律师队伍建设,这为律师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市律协要抓住这一机遇,坚持把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作为行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团结和引导广大律师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要坚持把律师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

 (二)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和业务研究,提升广大律师的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

我们要依托律师学院这一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多元化培训,并坚持改革创新,举办业务创新论坛、高级研修班、经验交流会,提升律师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要适应发展趋势科学地组织和设置各类业务研究会,充分发挥其业务导向和引领作用;组织举办法治精品论坛,推动业务研究更加贴近律师、贴近社会,逐步打造上海乃至全国律师提升专业素养和执业技能的大舞台,形成上海律师队伍建设的亮点和品牌;要积极举办各种形式的辩论比赛、模拟法庭,建议每届举办一次学术大赛,扭转行业内一些“重人情、轻规则,重关系、轻专业”的不良现象,努力形成全行业注重专业研究和技能培养的良好氛围,提升广大律师的法学素养和实务能力。

(三)大力培养涉外业务领军人才,提升上海律师国际竞争力

一是畅通渠道,积极开展对外业务交流。加强与境外律师组织的业务联系与沟通;二是建立支持优秀中青年律师出国实习培训的专项基金和项目,开辟对口实务培训通道,继续推进青年律师境外实习培训项目;三是推进培养体制机制创新,积极争取和推动政府部门从政策上给予扶持,力推政府将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培养提升到国家人才战略的高度,高度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工作,出台相关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纳入政府的人才培养计划和整体规划。花大力气培养一大批熟悉国际惯例和规则的专业律师,建立一支具有国际视野、具备较高的涉外专业服务能力和良好社会诚信度的高素质律师人才队伍。

(四)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一是上海律师在传统律师业务领域竞争非常激烈,而在国际经贸业务、金融高端业务、海商海事业务等服务领域则业务量不多,许多“法定业务”不能落实,应积极推动各级政府从政策上加以扶持,以求在现代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拓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二是在“四个中心”建设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上海律师全程参与,建立起律师前期介入和全过程服务的机制;三是要按照《全国律协关于实施“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创新拓展工程”的意见》的要求,重点做好五大方面的业务拓展,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建设保驾护航。

(五)继续推动律师参政议政,提升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使律师有更多机会参与立法工作;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助于律师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者、法官、检察官,使更多律师有机会直接参与党政机关、政法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法律工作。

(六)大力推动律所建设,提升上海律师整体实力

应加强对制约律所建设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准解决“重律师个人发展、轻律所整体发展,重律师个人收入分配、轻律所发展积累,重个人业务素质提高、轻律所管理水平提升”等存在问题的突破方向,努力改善律所特别是占绝大多数的中小型律所的管理;加强完善行业准入制度,认真落实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带教”制度,切实改变部分律所管理流于形式的“空心化”现象;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手册》,提升律师事务所建设的合力与竞争力,为上海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打开瓶颈、拓展空间,提升上海律师整体实力和服务能力。

(七)直面存在的问题,从啃“硬骨头”处发力

一是应加强律师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进一步规范律师行为,加强律师自律,提高律师的职业尊荣、归属和集体荣誉感,着力培养律师做诚信社会的先行者、引导者;二是引导和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司法改革,以优秀法官邹碧华为榜样,责无旁贷,勇于担当,为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在提升为上海自贸区提供法律服务水平方面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四是进一步加强区县律工委建设,加强建章立制,充分发挥区县律工委重要作用,再上新台阶;五是建立和完善律师行业社会评价机制、律师诚信档案和失信惩戒制度,实现社会监督,促进和推动律师队伍建设,增强社会对律师的认同感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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