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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举办“《反垄断法》热点问题与实务探讨——《反垄断法》修法的上海视角”研讨会

    日期:2022-11-23     作者: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由上海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和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反垄断法》热点问题与实务探讨——《反垄断法》修法的上海视角”线上研讨会召开。
       会议由上海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田小丰律师主持。上海律协副会长杨波、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会长王先林发表研讨会开幕致辞。多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反垄断执法官员,专家学者、律师,以及其他多家企业法务等三百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此次线上研讨会就反垄断法修改后的执法趋势、“行政垄断”的修法要点、垄断协议相关问题,以及经营者集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主题演讲。在圆桌讨论环节,与谈嘉宾就“平台经济与反垄断”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
       在开幕致辞环节,上海律协副会长杨波指出,《反垄断法》有“经济领域的宪法”之称,厘清《反垄断法》在理论与实务当中相关问题,对企业的经营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随着新《反垄断法》的出台与多个行业的生产技术与产业结构的显著变化,反垄断法执法面临着诸多挑战。上海律师应当担负社会使命与时代使命,推动立法完善,助力政府规范执法,打造“上海”的城市名片。
       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会长王先林教授,从修法必要性、修法的体系化、以及数字经济大背景等多个修法重点问题出发,对反垄断法修法做了系统的梳理。在此基础上,王教授指出了此次反垄断法修法的不足,主要包括:垄断协议规则需要完善,执法中“特别共同支配地位”的认定有待明确等等。王教授还表示,未来几年《反垄断法》还有进行修订或出台司法解释的可能性。
       在主题演讲环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办公室主任王峥就“上海视角看反垄断法修改后的执法趋势”做了主题演讲。王主任围绕着近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执法的相关工作情况与立法政策,从“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原则出发,介绍了整个反垄断法执法对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市场政府服务能力,以及促进市场的信任度等方面的作用。于此同时,王主任提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刚刚公布的简易程序的下放与授权和数字经济对反垄断执法的挑战等新规则、新问题。演讲最后,王主任提出要结合上海以及长三角的情况,制定一系列竞争合规政策,帮助企业做好竞争合规。
       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赵国彬做了“《反垄断法》中关于‘行政垄断’的修法要点解读”的主题演讲。赵局长从强化竞争政策的地位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入手,分析了行政垄断约谈、调查权和法律责任等多个实务方面的重点问题,同时对《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修改做了总结。在此基础上,赵局长总结了《反垄断法》修正对行政性垄断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影响。
       研讨会的专题演讲环节主要分为“垄断协议”与“经营者集中”两大板块。
       在“垄断协议”部分,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副会长李剑教授首先发言。李教授就纵向垄断协议的修法要点做了解读,特别指出了新《反垄断法》第十八、十九、二十条之间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李教授对我国垄断协议“禁止加豁免”的体系与相关制度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建议。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产业经济系系主任居恒教授,从经济学的角度,做了相关市场界定的分析的主题演讲。演讲分析了假定垄断者测试的基本思路,探讨了平台经济新经营模式对该经济学测试带来的冲击,并结合相关案例提出了特殊商品个案分析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思路。
       上海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徐明妍围绕着新《反垄断法》对轴辐协议的修法要点与实务中的相关合规重点,做了“‘轴辐协议’的修法要点与实务解读”的主题演讲。徐律师分析介绍了轴辐协议的性质与特点,并表示,在我国加强反垄断执法的大背景下,企业要做好竞争性敏感信息分享方面的合规工作,减少因为不当信息披露带来的法律风险。演讲最后,徐律师还就企业如何应对反垄断调查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上海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潘志成发表了“安全港条款法律实务评析”的主题演讲。潘律师首先肯定了我国新《反垄断法》的安全港规则的立法意义。在此之后,潘律师从比较法的角度入手,通过对比欧盟、美国的安全港制度与其他豁免制度,分析了我国现行安全港制度没有区分成批的豁免和个案豁免这一不足之处,并就此提出了修改建议。
       在“经营者集中”部分,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秘书长丁茂中教授就新《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的修改做了要点解读,特别强调了申报标准、申报制度、“分级分类审查”新规对实务的影响,以及“停钟制度”在实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丁教授就经营者集中申报中的可能的实务问题做了预测与分析。
      上海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黄凯律师从典型案例入手,分析了涉VIE结构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版权方独家协议的法律性质等问题。黄律师从虎牙和斗鱼合并案入手,分析了游戏直播市场领域相关市场界定问题;又从腾讯与中国音乐集团经营者集中案入手,分析了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认定问题。演讲最后,黄律师提出,欧盟对应报未报案件的处理,对我国的相关司法实践,也有一定的借鉴参考意义。
       上海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李鹏则就“经营者集中分级分类制度”的执法趋势、程序新规做了分析。李律师从自己的执业经历入手,通过数据分析的方式,指出了我国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审查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就将来的审查情况做了预测。
       研讨会的圆桌讨论环节由上海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黄凯律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钟刚教授,上海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罗洁律师、委员柴志峰律师,就“平台经济与反垄断”的相关问题展开了讨论。
       研讨会最后,上海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田小丰律师就本次会议做了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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